揭秘:古代历史上的三妻四妾指的哪三妻哪四妾?
导读:三妻四妾,指的是古代妻妾众多的意思。虽然说得如此,其实,三妻四妾还是有一定来历的。三妻,指的是“一发妻二平妻”;四妾,指的是“四偏妾”。按照古代礼法,发妻持家,平妻在旁辅佐,偏妾则要尽心伺候夫君与三房夫人。古代男人娶三妻四妾,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享受欢乐和传宗接代。这种所谓的三妻四妾主要是指古代社会的一种婚姻制度。是一种对女子的迫害。同是丧偶,男子再娶为续弦,女子再嫁是失节。男尊女卑,女子只能依附于男子,是社会制度的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加剧了男女的等级分化,于是出现了男子妻妾成群,而女子只能从一而终。<br/>根据有关史料记载,所谓三妻,是指春秋时期,齐国君主得一段佳话,传说当年齐国君主立后不决,乃至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后来君主戏言称立后三人,而事未成则卒,乃至史官未知其意,故称三妻。中国古代的妻妾制度,堪称世界奇观。此一制度,打从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便开始萌芽,然后茁壮成长、势不可挡。而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中国古代的“妻妾制度”,是一种极度没有人性、极度残忍无情的制度。因为它将“阶级”带进了家庭、带进了床帷,带进了枕边,也带进了亲情中间,强行把血脉相连的一家人分成了压迫和被压迫的两类。这实在是对古代人性论莫大的嘲讽,更是“仁恕”之道背后的黑色幽默。<br/><img src="http://data.jianglishi.cn/pic/25/19/25190E1585AB8094CA7150488E27FA99.jpg" class="cont_pic" target='_blank'>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假如将妾升为妻,就是触犯了刑律,一但事发,是要两口子一齐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样得离异。这样的法律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经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饭。<br/>据《汇苑》记载:“妾,接也,言得接见君子而不得伉俪也。”原来妾不过是男女交接之用,她们只能与丈夫亲昵,却没有资格称夫妻。而《礼记》中说:“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同样是与丈夫共枕、为丈夫生育儿女,妾的身份却只不过是买来的物品。除此之外,中国古代还是一个绝对的阶级社会、家长制社会,儿女婚姻都要由父母决定。也许是为了从根本上杜绝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阶层间的自由恋爱,法律条文就更要严格规定妻妾之分。《礼记》还说:“奔者为妾,父母国人皆贱之”、“良贱不婚”。那就是说,假如小儿女们自由恋爱受阻,相约私奔的话,则女方没有资格为妻,双方家族都只认为她不过是一个妾而已。唐朝著名诗人白居易便就这种“奔者为妾”的社会现状写过一首长诗《井底引银瓶》:<br/><img src="http://data.jianglishi.cn/pic/9C/D7/9CD7F44D0182A1E5AE326588ABC9ECF6.jpg" class="cont_pic" class="cont_pic" alt="揭秘:古代历史上的三妻四妾指的哪三妻哪四妾?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