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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清科举考试潜规则:做阅卷官必先得皇帝宠信

导读:清代沿袭明制,士人要想以学优而入仕从政,要经过童子试、乡试、会试、殿试的层层考核。殿试是最高级别的制科考试,由皇帝在大殿亲自典试,决出最终的名次,名列一甲第一名即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名列二甲的赐进士出身;三甲为同进士出身。但是,皇帝的政务俗务都很忙,时常无暇旁顾,多数是委派亲近的大臣代替典试,皇帝只审核最终的结果。所以,阅卷官的性情品格、朋徒交往,乃至一时的喜怒,都有可能决定考生一生的命运。<br/>做阅卷官必先得皇帝宠信<br/>委任阅卷官并无固定的标准,只要获得皇帝的宠信,就可担纲此职。所以,有时候皇帝也把指派阅卷官作为奖掖功臣的福利。如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兆惠率军西征新疆,凯旋而归。为了褒奖元功,兆惠除获授一等公及户部尚书,同年加开的恩科,还被指派为首席阅卷官。兆惠为满人武将,斗大的汉字也不识一个,乾隆为此又另派协办大学士等九人辅佐,让他们主持实际的审卷工作。每张试卷上夹带一张荐条,上以圈点分示高低。兆惠即根据荐条上的圈点数量评判优劣,最后选出一张上有九圈的卷子,作为状元候选进呈。<br/>由于审卷的工作十分繁重,阅卷官多由数人组成,彼此间,也有为各方默认遵循的“潜规则”。阅卷官在受皇帝委派时,就以名次先后进行了排位,状元只能是由名列第一的阅卷官录取,依此类推,榜眼由名列第二的阅卷官录取,探花则由名列第三的阅卷官录取,循环不止。比方说,阅卷官共有七人,名列第一的阅卷官录用的第二卷,就是第八名。这一恪守成宪的规则,亦被誉为“宪纲”,向为各方遵照执行。当然,也有不遵“宪纲”的特殊情况。如光绪年间,翁同龢因身为帝师,名望很高,被列为首席阅卷官,徐树铭位列第二。但翁同龢礼敬徐树铭为师,甘以后辈自居,就主动谦让,把徐树铭录用的第一卷取为状元,以示师长有序。<br/><img src="http://data.jianglishi.cn/pic/75/D9/75D9FFBDA0B25155D7D214270FB51C80.jpg" class="cont_pic" target='_blank'>赵翼,榜眼为浙江的胡高望,探花为陕西人王杰。结果送呈乾隆审核时,由于陕西之前还从没有出过状元,乾隆为显庆典之隆,就搞了地域平衡,御笔一挥,将王杰录为状元,赵翼则被换为探花。<br/><img src="http://data.jianglishi.cn/pic/85/DC/85DCB9AF426A294290EBAEE6ED63268E.jpg" class="cont_pic" alt="满清科举考试潜规则:做阅卷官必先得皇帝宠信"/><br/>还有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的乙未科,也出现了皇帝更改结果、亲选状元的特例。阅卷官原定的状元是萧荣爵,骆成骧为二甲的第一名,名列第四。光绪阅骆成骧卷,见首语为“臣闻殷忧所以启圣,多难所以兴邦”。由于当时正值大清甲午惨败,蒙受了许多屈辱,心有所感的光绪对这句话称赏不已,遂改骆成骧为状元,萧荣爵则被换位到了第四。在这种情况下,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是无力控制,亦无法预测的,升天或是沉渊,往往也就在阅卷官或皇帝的一念之间。<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