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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如何抗震救灾?皇帝需先下'罪己诏'

中国古代如何抗震救灾?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多地震的国家,古人早期称地震为“地动”,认为是一种“地不宁”即大地不安定的现象。遭遇“地不宁”后,古人是如何抗震救灾,以减轻地震带来的社会伤痛的?<br/>皇帝颁“罪己诏”——<br/>汉宣帝刘询“盖灾异者天地之戒也”<br/>相对于现代,由于物资的匮乏和技术力量薄弱,古代抗震救灾的难度很大。在封建时代,不少朝代的“皇帝”在地震发生后的第一反应,竟认为是自己得罪了上天,要检讨自己的施政得失,急于下“罪己诏”。<br/>为什么会有这种行为?中国古人认为,天、地、人三才为一体,地宜宁不宜动,地若“不宁”有动,说明阴阳失调,或与人君失政有关,是上天给予的惩罚和告诫。所以,作为一国之君的皇帝,要赶紧承认错误,把罪过揽下来,以获得上天的宽恕,避免上天再给人间降灾,减轻灾民的不幸。<br/><img src="http://data.jianglishi.cn/pic/42/AB/42AB68D9C1C943983EEF9A8DBA84264E.jpg" class="cont_pic" class="cont_pic" target='_blank'>刘奭(汉元帝)以太子身份继位,继位当年又发生地震。刘奭心系灾民,下诏称,关东一带没有收成,不少老百姓活不下去,各地官府(郡国)要善待灾民,不要收租收税。不只如此,还把由少府看管的皇家水面、林地等白白租给灾民,以生产自救,谋条活路。<br/>东汉刘保(顺帝)当皇帝时的永建三年正月初六(公元128年2月22日),汉阳郡(治所在冀县,今甘肃甘谷东南)发生强烈地震,京师洛阳亦有震感。《后汉书·顺帝纪》记载,当时还是小皇帝的刘保,“诏勿收汉阳今年田租、口赋”。<br/>北魏在免收灾民租赋方面,做得也不错。元恪(宣武帝)主政年间,北魏国境内地震频发,据《中国地震历史资料汇编》(第一卷)上的统计,元恪连头连尾当了17年皇帝,而地震发生了25次,平均二年近3次。在这种情况下,北魏朝廷多次给灾民“免租赋”。<br/>[page]<br/>延昌元年四月二十日(公元512年5月23日)发生的大地震,遍及京师洛阳、并州、朔州、相州、冀州、定州、瀛州及肆州、恒州等十几个州地。地震发生当年的十月份,朝廷便免除了肆州、恒州等重灾区一年的租税;十二月份又免了洛阳、河阴两县的租税。<br/>“免租赋”手段,历朝不绝。西夏李仁孝(仁宗)当皇帝时的大庆四年四月(公元1143年5月),夏州(治所在今陕西省靖边县北白城子)发生地震,清吴广成《西夏书事》记载,当时李仁孝下诣,“遭地震地陷死者,二人免租税三年,一人免租税二年,伤者免租税一年。”<br/>唐朝李隆基(玄宗)当皇帝的开元二十二年二月初十(公元734年3月23日),秦州发生大地震,死了4000多人。地震发生后,李隆基及时派出朝廷官员,前去震区慰问:有遇难者的人家免除一年徭役;一家死三人以上的,免除徭役二年。<br/>朝廷“赐钱”——<br/>汉顺帝刘保下诏7岁以上伤者“赐钱”每人“二千”<br/>“免税”是不要灾民上缴法定的钱物,这对灾区重建、恢复生产确是相当有利的,但并不能解灾民的燃眉之急,于是朝廷想到了给灾民“赐钱”。在唐宋以后,尤其到明清时期,朝廷赐钱,直接补助灾民银两、钱粮,成为一种惯例。<br/><img src="http://data.jianglishi.cn/pic/D2/EB/D2EBCB143171252E857FCF70B730E2CD.jpg" class="cont_pic" target='_blank'>赵祯(仁宗)当皇帝时的景祐四年十二月(公元1038年1月),京师开封和忻州、代州、并州等三州,先后发生地震。《宋史·五行志五》等史书记载,这一年的地震共死亡32306人,其中忻州19742人、代州759人、并州1890人。包括州一把手在内,忻州不少官员都在地震中遇难了,赵祯便给遇难官员的家属发放了5万至10万钱不等的抚恤金,“军民死伤者,皆赐有差”。<br/>到了清代,发放金钱的做法更普遍,还形成了相应的较为成熟的“蠲赈办法”。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北京特大地震后,康熙要求户部和工部,迅速拨款赈灾。户部主事沙世到震中三河县后,“散赈乡村穷民九百四十一户,户各白金一两。”<br/>在古代,除了发钱粮给幸存者生活外,官府还会给遇难者准备安葬费。如西汉刘骜(成帝)当皇帝时的绥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公元前7年11月11日),京师长安发生大地震,刘骜第一时间派中央官员下去调查、慰问,“赐死者棺钱,人三千”。<br/>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北京特大地震,凡地震中遇难者不能棺殓的,均由官府负责出资安葬。乾隆《三河县志》记载,时工部主事常德奉命等到达三河后,除发放救济金外,还负责料理遇难者后事,对1168名死者,每人头给棺殓银二两五钱。而在其他地区,遇难者每人抚恤银二两。<br/>[page]<br/>各界“捐银”——<br/>康熙年间临汾“阖省大小各官捐银与在城贫民盖房”<br/>古代抗震救灾款的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中央财政,二是地方政府出资。此外,民间和个人“捐银”,也是重要的资金来源。<br/>所谓“捐银”,是明清时期较流行的说法,即现代慈善行为所说的捐款。康熙三十四年四月初六(公元1695年5月18日),山西临汾地区发生地震。在灾后重建中,山西官方发动全省的公职人员捐款赈灾,救助灾民生活。康熙《临汾县志·祥异志》上记载了此事,“阖省大小各官,捐银与在城贫民盖房。”<br/>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北京特大地震发生后,不少缙绅富户都能慷慨解囊,为灾区出钱出力。据张仪《张学士文集》,当时有位在天津经商的张孺人,“倾箧付典质,钱积门中,雇人掘被压者,所活数十百人。”<br/><img src="http://data.jianglishi.cn/pic/C2/B6/C2B6755D1D29652CD41C7F773C20747D.jpg" class="cont_pic" alt="中国古代如何抗震救灾?皇帝需先下“罪己诏”"/><br/>古代朝廷也会积极引导民间抗震救灾力量。康熙十八年七月的特大地震,导致京城房屋严重倒塌,康熙皇帝除要求户部、工部等政府机构积极组织施救外,特地下诏,动员有钱的官绅富户捐银,给灾民修建房屋,对积极捐款的“大款”,朝廷会提出表扬和奖励。<br/>在灾难面前,邻里抱团,共渡难关,这种“众志成城”也是古代所提倡的。康熙十八年七月北京地震后,康熙皇帝便号召和要求灾区老百姓互相帮助,“两邻十家户,有互相存恤之义,可协助修理”,以尽快恢复家园。<br/>当然,古代地震救灾的措施和手段很多,并不局限于上述几种。此外,在古代,军人也是抗震救灾的主力。如宋神宗熙宁元年七月(公元1068年8月),河北路(治所在大名府)发生地震,“城壁皆压,发卒数十万治之”。<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