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具特色的藏族文化 走进藏族的风土人情
藏族是祖国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全国境内藏族总人口目前约超过480万,主要聚居在西藏自治区(约占一半),其余分布于青海省的玉树、海南、黄南、海北、果洛藏族自治州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甘肃省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和天祝藏族自治县;四川省的甘孜、阿坝藏族自治州及木里藏族自治县;云南省的迪庆藏族自治州等。
藏族,自称“博巴”或“兑巴”、“藏巴”、“卫巴”、“康巴”、“安多哇”等。历史上他称亦很多:唐宋时称“吐蕃”,元代称“吐蕃”、“西蕃”,明清时期称“西蕃”、“图伯特”、“唐古特”、“藏蕃”、“藏人”等。 藏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藏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按地区分为卫藏、康、安多三个方言,卫藏方言和康方言都有声调,安多方言没有声调。藏文属拼音文字,公元7世纪前期参照梵文创制而成。藏文共有30个辅音字母和4个元音字母,从左向右横行书写,字体分为楷体和草体两种,通行于整个藏族地区。藏族早期信仰苯教,现大都信仰藏传佛教。西藏已成为举世闻名的藏传佛教圣地。《甘珠尔》和《丹珠尔》是大藏经典籍。 藏族经济以高原畜牧业和高原农业为主,牲畜与农作物主要有绵羊、山羊、牦牛和青稞、小麦等。藏族的传统主食与饮料是糌粑、酥油茶和青稞酒,牧区还包括肉食和奶制品。藏族服饰以右开襟长袍为主,宽松肥大,袍、帽、靴等均多用皮毛或毛织的氆氇制成;藏族女子的头饰更为讲究。过去,牧民住用帆布或牦牛毛织成的大帐篷,农民住用石块或夯土筑墙盖成的平顶房。藏区过去的陆路交通主要依靠牦牛和马匹,水上的交通工具是牛皮船、羊皮船和木船。桥梁有铁索桥、溜索桥和简易的木桥。 藏族各地的婚俗不尽相同,但一般都要请活佛打卦求签,选定结婚吉日。而藏族的丧葬习俗则比较特别,以天葬(鸟葬)为主,还有塔葬和水葬等。 藏族节日丰富多彩。既有生产性、纪念性节日,也有社交、游乐性节日,另外还有很多宗教性节日。其中,藏历年、林卡节与雪顿节三大节日最为著名。其次为望果节、燃灯节、驱鬼节、仙女节、朝山节、传昭大会、传昭小会等。
藏族人民能歌善舞,歌舞种类很多。同时,舞蹈的宗教特性尤为丰富。还有藏戏、唐卡画、雕塑和建筑艺术也十分发达。历代优秀的民间画师和工匠创造了无数精湛的艺术作品。壁画上的人物形象,色彩鲜明,栩栩如生;寺院里雕塑惟妙惟肖,神态各异;布达拉宫等藏式建筑气势宏伟,神圣庄严。喇嘛僧人用酥油制成的酥油花,色泽绚丽,造型精巧。 藏族文学丰富多彩,包括作家文学和民间文学,在数量上居中国少数民族前列。《格萨尔王传》是民间说唱体英雄史诗,它是已知世界上最长的说唱史诗;藏族文学经典《仓央嘉措情歌》也已享誉世界。另外,藏族传统医学和天文学也很发达。
藏族具有悠久的历史,藏族的先民们最早居住在雅鲁藏布江中游两岸。公元6世纪,雅隆部落首领做了部落联盟领袖,号称“赞普”(王)。7世纪初,雅隆部落首领兼并了达布、工布、娘布、苏毗等诸部,第三十二代赞普松赞干布完成了统一吐蕃全境大业,定都逻娑(今拉萨),建立了吐蕃王朝。641年和710年松赞干布和第三十六代赞普分别迎娶了汉宗室女文成公主和金城公主,由此揭开藏、汉文化交流史上的新篇章。 但从9世纪末开始,吐蕃内部矛盾逐步加深,藏区陷入长期的分裂割据状态,并形成“阿里王系”及(后藏)“亚泽”王系、(山南)“雅隆觉阿”王系和(前藏)“拉萨王系”等。它们各自为政,不相统属,有时还常常为各自利益互相侵袭劫掠,大小战争频繁。这一时期,藏传佛教(也称喇嘛教)为藏区各阶层所接受,并逐步深入到藏族社会的各个领域,佛教上层人物往往和当地首领紧密结合,互为利用,在藏族历史上形成了政教合一的封建体制。在宋代,藏族各地方政权又加强与内地的联系,有些地方首领受到中央政权的策封。“茶马互市”等藏、汉贸易有了较大发展。
元朝时期,藏族地区正式纳入了祖国版图,成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元初,设立总制院(后更名为宣政院),管理全国佛教僧徒和藏族地区军政事务。在藏区分设三个宣慰史司都元帅府,分别管辖西北、西南各省内的藏区以及西藏地区,还设立了十三万户府统一管理地方军民政教事务。元朝中央多次派员到卫藏统计土地、清查人口、建立驿站、厘定赋税、重新拟定差役制度。由中央颁发封地文书以确定各地封建领主对所属庄园的占有,封赐印信以确立各级官吏的职权。同时,元朝中央将刑法颁行藏区,并派军队驻扎在各战略要地,由此拉开了中央政权对藏区全面施政的序幕。 明朝继承了元朝对藏族地区的管理制度,除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外,对西藏地区佛教各派的首领先后分封三大法王和五个王爵。对西北、西南藏族地区,仍沿用元朝的土司制度进行管理。 清朝统一中国后,藏族地区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更为密切,在中央设理藩院,负责西藏和蒙古地方事务。并正式策封了藏传佛教格鲁派两大活佛为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此后,历世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都须经中央政府策封方可承认。1717年,蒙古的准噶尔军占领西藏,清政府两次派大军入藏,驱除准噶尔军队,收复拉萨,彻底结束蒙古的诸部汗王长期统治西藏的局面,扶持了以达赖喇嘛为代表的黄教势力,加强了中央对西藏的直接管理。1725年,清朝在西宁设置办事大臣,两年后又在拉萨设置驻藏办事大臣。1751年,清朝中央又在西藏设立了噶厦政府,政府中设四名噶伦,正式授权达赖喇嘛管理西藏地方行政事务,政教合一的制度从此正式确立。 1792年,清朝击退了入侵西藏的廓尔喀军。次年,清政府在西藏颁行了著名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对西藏地区的官制、军制、边防、财政、司法、户口、差役和涉外事宜等,都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确立了驻藏大臣监督办理西藏政务的职权。西北和西南的藏族地区历来与西藏关系密切,这些地方各民族杂居,清朝政府分别命西宁办事大臣和四川总督直接统辖,管理方法仍沿用元、明土司制度,以后又在西南藏族地区推行了改土归流。 鸦片战争以后,西藏地区成了英、俄、法、日等国角逐的场所,1888年,英国侵略军发动对西藏隆吐山的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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