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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

畲族的婚恋

畲族婚姻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一般同姓不婚,都在本民族内部盘、蓝、雷、钟四姓中自相婚配。由于姓氏少,加上居住分散,故同姓不同房的或五辈以外的也可以通婚,但比较少见。昔日,畲族青年男女婚前有恋爱的自由。一般通过对唱山歌来选择伴侣。

过去一般都是早婚,在14—15岁就开始结婚,最迟不超过17—18岁。20岁以上结婚的为极少数。虽然畲族青年男女有恋爱自由,但结婚还须征得父母的同意。若父母不同意就自行结婚,会遭人议论。畲族的婚姻包括婚嫁、招赘、再嫁等。

明、清以后由于受汉族的影响,畲族婚嫁的一整套繁文缛节,同汉族大体一样,从物色对象到完婚,基本体现了汉族问名、纳吉、纳采、纳征、请期和亲迎等婚姻六礼。不过因时代的不断变化而简化为提亲、定亲、报日子和迎亲。畲族现尚存的“作表姐”、“作亲家伯”,婚俗颇有特色。

“作表姐”即闽东一带快要出嫁的姑娘应舅父之邀到外婆家作客(即“作表姐”)。姑娘在外婆家受到几天的隆重接待后,她的母亲以糯米糍粑感谢大家,然后带女儿回家,等待出嫁。“作亲家伯”,是流行于闽东、浙南畲族地区的一种迎亲习俗。结婚前二天,男方派遣一位好歌手—“亲家伯”(浙南称“赤郎”和“行郎”)偕媒人送彩礼到女家“叫亲”。到女方家后主要以唱歌增添喜庆。

招赘

畲家只有女儿而无儿子的家庭,多行招赘,畲族中男到女方落户比较普遍,甚至有少数人家把女儿留在家里“招儿子”,而自己的儿子反而给别人家当儿子。畲民若是家庭土地较多、房屋较宽敞,虽有儿子亦把女儿留家招赘;若地少难分、屋窄难居,为了维持家庭土地,数子不能全留在家中,往往把长子外的数子外出作赘婿,若父母溺爱某子,亦可把他留下,把其他儿子赘出去。

女婿上门按例必需改姓,特别是汉人入赘者更要改姓,孩子从母姓;族谱载:“无子而产育有女者,即将其女留家招赘,入赘为嗣,此是祖宗血脉,有所遗留也,可入正系图派矣。”对上门女婿不予歧视,其家庭地位和财产继承权都是平等的。招赘时,女方还要给男方送礼或给一定数量的钱,作为赡养男方父母的养老金。婚礼仪式与娶媳妇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女婿上门多为步行,也很少有嫁妆。有的地方女儿招赘,继承财产,养老送终,所生儿子两家对分,长子从父姓,次子从母姓。婚后倘有他故,不愿在女家过活,允许出走,出走前需付一笔双老赡养金。

对歌是畲族青年寻求爱侣的方式之一

续娶与再嫁

畲族男子中年丧妻一般都要续娶;畲族亡夫的寡妇也可再嫁。但其仪式已不如娶一次(或嫁一次)的隆重。尤其是寡妇再嫁多少有些卑视。

历史上畲族尚有“抢婚”、“姑换嫂”、“对婚制”、“服务婚”等婚俗。畲族过去同姓如结婚,外村人可以来抢婚。例如甲村姓雷与姓雷的结婚,则乙村姓钟的可以把女的抢回,与其本村未婚男子结婚。这种抢婚现象在1949年前曾发生过。寡嫂与叔叔不得结婚,认为“大哥为父,大嫂为娘”,结婚是不合理的,不但本村老人反对,而外村同族的人也可以抢婚。“姑换嫂”,即以亲妹妹跟对方换娶妻子。“对婚制”,即多男子之家,以男子与多女子之家互相对换,一方受女为媳,一方得男为赘婿。“服务婚”,即贫苦之家的男子无力娶妻,往往到女家做工三年,以工资报酬,抵还聘金,三年期满,携妻返家。

1949年以后,畲族地区实行社会主义的婚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