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昌族抢亲由来
新中国成立前,抢亲是阿昌族青年男女缔结婚约的一种形式。
抢亲一般是由3种原因引起的:一种是男女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自由恋爱建立了感情,而在男方聘媒说亲时,女方父母不同意,要将女儿另许他人。这样,男女青年便私下定好日子,让男方来抢亲。到了预定的日子,男方邀约十几个精壮的小伙子,在深夜摸进女方家,找到姑娘拉起就跑。这时,姑娘就高声喊父母,以示自己是被人抢走的。
二是当姑娘和她的意中人的行动已被父母发觉,或是男方走漏了消息,姑娘的父母不同意,又给姑娘选了另外的小伙子,就会叫自己选中的小伙子赶快来把姑娘抢走。
第三种是在恋爱过程中,男女双方曾立下海誓山盟,但是女方中途变心,男方便组织人趁姑娘外出不备之机,半路截住,拉起就跑。
抢亲到家,一进门就放鞭炮,当即拜堂,让姑娘包上高包头。因双方终要结成亲家,所以无论原来怎么闹,男方在抢亲后第3天仍要聘请媒人向女方父母求和说亲。一经达成协议,双方都既往不咎,和睦相处,常来常往,亲如一家。
(据《生活与健康报》)本文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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