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婚俗:倚歌择偶 黑色嫁衣裳
壮族的村寨一般由若干姓氏成员所组成,没有氏族组织,具有明显的村社特征。壮族婚姻的基本形态是一夫一妻制。各支系都普遍实行氏族外婚,但同姓不同宗可以通婚。“土人”家族在四代以外即认为没有宗亲关系,可以通婚。舅表姨表可婚,姑表不婚.“依人”氏族外婚多行单线姑舅表婚,姑母之子与舅父之女可婚,但严禁舅父之子与姑母之女通婚。历史上,壮族曾普遍实行早婚,根据有关地方志书记载:“依人,多早婚”,婚姻形式基本实行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双轨制。男女青年婚前有社交自由,但双方即便情投意合,也需征得父母同意后才能结婚。自由婚姻的主要方式是男女青年通过唱山歌择偶。此种方式当地谓之“唱流”或“赶风流”。长期以来,在壮族婚姻生活中已成为一种制度,直至解放前后,广南一带壮区仍然十分盛行。在壮族社会中,男女通常在十二三岁起就须学会唱几首山歌,到十七八岁时,必须能学会即情歌。唱山歌地点有着严格规定,无论在僻静的山村,或于街日闹市,都必须是大家所公认或任何人都能看见的地方。时间则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季节而定。各地每年举行次数不一。“沙人”每年多在正月第一个大街日和二、三月举行。“依人”于每年栽秧前收割后举行。届期,未婚男女和已婚但未“坐家”女子各携带米花糖、花糯米饭以及小手巾、小镜子等物品,在固定场地对唱山歌。倘若某一小伙子爱上某一姑娘,集体对唱阶段便可竭力向她投送秋波,若姑娘也有爱慕之意,双方即以山歌一问一答自成一对。对唱完毕,可坐下互相宴请,互赠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以示信物,以后逢街日或节日并可邀约订期相会。通过唱山歌结交的情友,日后即便情投意合,男方也要聘请媒人作形式上的求。
壮族婚俗展演场面火爆
媒人说婚通常要进行若干次,第一二次去女家,若女方父母亦有意,则以便饭招待。如此往返三五次,即可议定亲事,并以“合八字”订婚。订婚礼银很重,一般须送与女子全套银制饰物。父母包办婚姻,在壮族中亦占有一定地位,男女通常在十三四岁、有的早在七八岁就被双方父母“合八字”定了终身。壮族社会普遍保留着结婚后、生育前“不落夫家”的婚姻习俗。女子婚后第三日即回娘家长佐,待怀孕后才正式到夫家生活,此时即称“坐家”或“落夫家”。其实,此乃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一种风俗遗留。已婚女子在“不坐家”期间,社会观念仍认为是姑娘,有权与青年男子对唱山歌和进行其他自由社交。但若与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以至怀孕,如被发现,须由“寨老”调处,对通奸男子进行处罚,处罚方法通常是以五尺红布挂于门上,表示为原夫“接红”;同时赔偿原夫部分礼银,以示歉意。此种情况,多不离婚,甚而原夫父母竞为其子解嘲,劝子无须介意。如通奸男子将女子拐去,原夫有权邀亲友追究,拐骗者必须向原夫退赔全部札金。已婚女子“不落夫家”时间一般以是否怀孕生子为限,若三五年仍不孕,而且弟妹已长大结婚,这时即便不孕也得“落夫家”,反之则行改嫁。壮族有招赘习俗,招赘女家通常要派媒人到男家说媒,从妻居男子改与女家姓。夫死妻子可以改嫁,也可以转房。但转房仅限于兄死弟无妻而嫂转为弟妻。倚歌择偶
壮族青年男女在歌圩上或赶圩过节时,选择对歌之人,交朋结友,寻求配偶。屈大均《广东新语》卷十二“粤歌”中记述:“俍人(壮人古称之一)之俗。幼即习歌,男女倚歌择配。女及笄,纵之山野,少年从者数十,以次而歌。视女歌意所答,而一个留,彼此相遗。……约为夫妇,及倩媒以苏木染槟榔定之。”明桑悦亦有诗曰:“男女分行戏打球(指抛绣球),清歌互答自成亲。”这种“唱歌为乐,答歌为媒”的活动,与壮民族的审美心理相关。壮人自古好歌,善歌标志着最具聪明才智,并以此衡量一个人是否值得尊敬和爱慕。民间传说,漂亮的姑娘,虽有众多的追求者,但她们只嫁给在赛歌中唱得最好取得优胜的小伙子。刘锡藩《岭表纪蛮》第十八章载:“善唱歌者,能博得全社会一般民众的尊誉。…善唱歌者,能博得妇女之欢心,可藉此为媒介,而达到最美满的恋爱;并可以由此等范围之内,而实验抉择各个恋爱者之谁为惬意,进而达到美满结婚之目的”。“倚歌择配”反映了壮族的传统文化心理和婚姻道德观念。它缘于歌而重于情,在多次歌场交往中,双方建立深厚的感情,追求自主的婚姻。青年男女的“倚歌择配”、“答歌成婚”活动,从唱“见面歌”到“约歌”都有一定的程序和规范,成为歌场社交的礼俗。“倚歌择配”已将男女社交活动“歌化”,将生活艺术化,因而具有隽永的魅力,传统的文化心理又赋予了它顽强的生命力,为群众喜闻乐见。虽遭历代封建统治者“悬为例禁”,但禁而不止,盛行不衰。这种习俗与当今提倡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风尚相当吻合。
每逢“歌圩”日,方圆数十里的男女青年都打扮得漂漂亮亮,三五成群,四六结队,从四面八方云集歌场。在“歌圩”上,一对对男女纷纷登台,引吭高歌,互唱互答,妙语双关。从白天到晚上,从山头到草坡,到处都是欢乐的人群,到处都是歌的海洋。尤其是入夜之后,歌会进入高潮。在皎洁的月光下,一对对青年男女分散各处,或你唱我答,用情歌倾吐着彼此的爱慕;或用电筒互射,逗笑取乐,继续寻找着自己的意中人。正是在这种声光相合、情感交融的氛围中,一对对有情人通过抒怀畅情,缔结了美好的姻缘。不过,应当指出的是,壮族歌圩上的对歌仅限于不同村寨的男女之间,同一村寨的男女,即使感情再好,也是不能对歌的。
结婚场面壮观
在“歌圩”中,男女对唱的山歌,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都相当广泛。就形式而言,有求歌、接歌、抢歌、盘歌、斗歌等;在内容上则有生产歌、生活歌、农事歌、季节歌和情歌等。在这片歌的海洋中,唱得最多、也最具魅力的自然要数情歌了。情歌一般是从相见和询问对方开始,一直唱到定情和惜别为止。整套情歌由见面歌、邀请歌、盘问歌、赞美歌、初交歌、深交歌、分别歌等组成。这些情歌,没有固定的内容,都是即兴创作,出口成歌,或男问女答,或女问男答,互相对唱,激烈动人。在情歌对唱中,以盘歌最为激烈,也最难应付,被称为情歌对唱中的“急流险滩”。盘歌是在男女双方经过相识并初步了解之后,为进一步试探对方的人品、见识、性格及才智而展开的。盘歌的内容非常广泛,上自天文,下至地理;远自三皇五帝,近至当今世界;举凡农事、季节、花果等,无所不包。它像一场考试,检验着男女双方各方面的才能,只有博古通今、才思敏捷的人才能顺利通过此关。所以,为了通过这一“险”关,青年人常常要请老歌手作为坚强后盾,随时答疑解惑。因为过不了这一关,后面再赞美,也不可能深交,也就定不了情。盘歌虽然激烈、难唱,但最感人的还是深交歌和分别歌。
深交歌是一种定情歌。男女双方经过试探和求爱,爱情的花朵便从两颗相印的心中绽放出来,是那么的鲜艳和富有生命力。如有歌词唱道:风吹云动天不动,水推船移岸不移;不是情妹哥不理,情妹连哥哥不离。变鸟我俩共一枝,变鱼我俩共一溪;生前我俩共饭碗,死了我俩共堆泥。一对情人在歌声中相恋了,他们有说不完的情话。分别在即,他们又是那么依依难舍、情意绵绵。有歌词唱道:男:难舍妹,好比蜜蜂难舍花。蜜蜂难舍花落地,哥今难舍妹回家。女:难舍哥,好比雏鸡难舍窝。分离谁知相逢日,相送九里不嫌多。多么浓郁的乡土气息和深邃的诗画意境!就是在这种充满乡土气息和激情的情歌对唱中,一对对有情人相恋相爱,甚至私订终身。过去,人们习惯上把这种倚歌择偶的行为又称为“唱风流”。因为这种方式既不用媒妁,也无需重聘,从而使壮族青年男女的恋爱婚姻更加富有诗情画意。正如歌中唱道:火烧芭蕉一堆灰,我俩连情不用媒,不用猪羊不用酒,一句山歌带妹回。
在“歌圩”中,除了情歌对唱、倚歌求偶以外,还有许多充满青春气息和炽热爱情的求偶活动,其中最为流行的是“抛绣球”。
壮族传统婚俗
“抛绣球”,壮语称为“飞沱”,早在唐代就在广大壮乡普遍流行,唐代诗人柳宗元曾为此留下了“男女分行戏打球”的著名诗句。抛绣球时,小伙与姑娘们自然分成一群一伍,开始先对一阵山歌,然后彼此拉开适当的距离,姑娘们便将各自用花布精心做成的绣球抛向自己心爱的小伙。小伙子眼疾手快,一把抓住朝自己抛来的绣球的飘带,又抛回给对面的姑娘。如果小伙子对姑娘有意,就会在绣球上系上赠物,再抛给中意的姑娘。赠物越多,表示小伙子追求姑娘的心情越迫切。姑娘若是收下小伙子抛回来的绣球上的礼物,双双便退出"歌圩",寻找僻静之处,单独谈情说爱,互诉衷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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