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历史网 > 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

纳西族的传统婚姻 不复存在的殉情之俗

丽江纳西族中,历史上形成的传统婚姻习俗多姿多彩。丽江纳西族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同家族的人结亲。男女一般二十岁左右结婚,早婚现象较少。同时,婚姻讲究门当户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一般都要经过订亲、请酒、举行婚礼等程序。订亲,丽江纳西语叫“日蚌”,意为送酒,男孩长至五、六岁,父母便托媒人带一壶酒到适合的女方家为儿子说亲,双方父母同意后,待女孩十岁左右即择日举行订婚礼。之后男方家要向女家行“小酒”、“大酒’’等礼,每年端午、中秋、冬至等节都要到女方家送此礼。待男女成人后方择吉日举行婚礼。结婚仪式有不见天之俗,在天井搭大帐篷,下铺青松毛,扎迎亲牌坊。迎亲队伍到女村,女家闭门,隔门唱盘问喜歌,答唱对头方开门迎入,迎亲者即撤“开门钱”。新娘要边拜祭祖先、拜别父母亲友,边哭泣表示舍不得离开娘家。新娘进夫家大门时,必须跨过门槛正中的“马鞍”(是用大红纸包贴在门槛上的),意思是跨过“马鞍”便算是男家的成员了。丽江纳西族过去还盛行姑舅表亲优先婚配习俗。另有“抢婚”之俗,原因主要是男家无力行聘、设婚宴,或女方父母不允,也有女方家无钱赔嫁闺女等。“抢婚”有真抢与假抢两类,多数为假抢,即双方暗中商定的抢婚。

“殉情”是旧社会丽江纳西族婚姻关系中突出的现象。主要是一些热恋着的青年男女,在无法获得婚姻自由时,抱着“生不同衾,死同穴”的思想,相约至丽江玉龙雪山或村寨附近风景优美的地方殉情自杀。现在的丽江玉龙雪山旅游开发区的云杉坪,据说就是旧时的一个殉情之地。随着新社会婚姻的自主,丽江纳西族的“殉情”之俗早已成为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