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孜别克族的婚育“三步曲”
好合好散“讨休钱”
按传统习惯,乌孜别克族男女青年结婚必须遵循先长后幼的原则,即兄未婚,弟不可娶,妹不可先嫁;姐未嫁,弟不可娶妻,妹不可嫁人。
乌孜别克人结婚典礼一般都在女方家晚上举行。良宵之夜,灯火通明,女方家必须以抓饭招待客人。
结婚仪式之前,男女双方父母要和媒人一起协商“讨休钱”。
所谓“讨休钱”,是结婚以后如果男方提出离婚时,男子必须付给女子的款项。
对于乌孜别克族人来说,离婚是相当可耻的,小两口恩恩爱爱过日子才是光彩的。
因此,在这个民族里,夫妻离异是极少见的。
不过,如果夫妻实在不能在一起生活,而且离婚又是男方主动提出,还当着女子的面说过“我不要你了”之类的话,那么,女方不但可以带走自己的嫁妆,而且男方必须付给女方一定的“讨休钱”。
讨休钱在婚礼举行前就已商定好,这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对那种喜新厌旧、见异思迁男子的一种限制和约束。
讨休钱商定之后,举行结婚典礼。当一对新人都表明同意结合后,主婚人拿一块用盐水浸过的馕分送给新郎和新娘各一块,这是婚礼中很有意义的一项内容。
乌孜别克族人珍视盐,认为盐可以加深夫妻感情,馕又是乌孜别克族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主食。
二者融为一体,象征着新婚夫妇好像盐和馕一样永不分离,天长地久。
婚礼仪式举行之后,新娘随新郎及前来迎亲的客人去男家。
新郎献礼“赎”新娘
新娘被娶来后,还要举行“搬新娘”仪式。搬新娘是女方家亲友来到男方家将新娘接走,回到娘家。
刚到身边的媳妇就被接走,似乎有点不尽情理。
新郎无可奈何只好带着礼物,尾随着新娘追到女方家,献礼物以“赎回”新娘。
按规矩,新郎再次来接新娘时,新娘要抱着母亲痛哭流涕,表示不愿意离开养育自己长大成人的慈母。
而姑娘的父亲,这时应为女儿祈祷,希望上天降福于自己出嫁的姑娘。
新娘也哭了,新郎礼也送了,情也求了,父亲也祈祷了,这些形式过后,新娘便高高兴兴地跟着新郎回到婆家。
这时,新娘由女方家德高望重的老年妇女或新娘的嫂子陪伴。
当新郎“赎回”新娘时,男方家早在院中点燃了一堆火,新娘绕火堆走一周后,踏着铺在门前的白布进入屋内。
以此表示新娘已结束了姑娘时代,从今以后将忠于火热的爱情,与夫君恩爱一生。
新娘进屋时,男方家主人撒喜果、喜糖等,众人哄抢,表示恭贺新娘安居乐业,早生贵子。
然后,护送新娘的客人在男方家宾客的欢送声中返回。
按照传统习惯,乌孜别克族妇女从结婚那天开始就必须戴上面纱(乌孜别克语称之为“赫瓦兰”或“帕兰结”,意思是将全身遮盖)。
这种面纱的脸部那一块是用马鬃织的,便于通风、透光。
因此有人说,“连苍蝇都很难看见乌孜别克妇女的脸”。不过现在,揭下面纱的妇女已经越来越多了。
生育习俗有讲究
乌孜别克族女性结婚以后,生育习俗也颇为讲究。在生孩子时,丈夫是绝对不准进屋的。
而产妇在7天之内必须足不出户,饮食起居,则由婆婆、嫂子等人精心护理。
孩子一出生,丈夫要向亲友们报喜,而诸亲友要备礼贺喜,婴儿出生的第3天,要举行命名礼。
婴儿的名字一般都要请知识渊博、有名望的长者命名。名字往往参照圣贤、哲人、英雄的名字,或吉祥、祝福之词。
命名之后,主人要摆酒设宴招待长者。有时,婴儿的祖父、祖母或外祖父、祖母也为之命名。
乌孜别克族的习俗不是孩子满月摆酒席,而是在孩子出生的第11天大宴宾客。
在婴儿出生的第15天,父母要再次宴请亲朋,为孩子举行“摇篮礼”。
当日给婴儿穿上新装,由亲友或邻居中德高望重的老人将婴儿从母亲身边抱起来放在摇床上,让老人念祝福词。
更为隆重的是,婴儿出生40天时举行的“洗礼”。
这一天,婴儿父母要准备好一只大澡盆,再从清真寺取一点土,然后把土和一枚金首饰放入盆内,再把孩子放入澡盆内。由从亲友、邻居家请来的40个小孩作陪,用木勺舀水淋到婴儿的头上,边淋洗边说一些诸如幸福、健康、前程绵绣等吉祥之词。
这时,年轻的母亲当众给孩子洗一个澡,“洗礼”仪式则告结束。举行完“洗礼”,产妇就可以出门参加一切活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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