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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

藏式摔跤:角逐

当古代奥运会在公元前776年举行的时候,摔跤已经成为了其中的比赛项目。据考古挖掘发现,西藏雅砻河谷在石器时代就出现了原始的摔跤活动,并留下遗迹。反映公元7世纪以前的古代藏族社会的英雄史诗《格萨尔》也有关于藏人摔跤的记载。在松赞干布时期,摔跤等体育活动被列为军队的训练和作战的主要方式之一。《西藏志?兵志》就记载了“习武”、“跌扑”等内容。古代军队在训练中,用摔跤锻炼战士的力量、意志和对战技巧。如果说古代战场上的“北嘎”(摔跤)是以生死为代价的战争,那吐蕃军队中的切磋就该是最早的、接近体育精神的“北嘎”比赛了。

历史中的真实

藏式摔跤,藏语称为“北嘎”、“加哲”或“有日”,康定藏人叫“写泽”,白马藏人称其为“卡惹则”。早在原始社会时期,摔跤的雏形就已出现。在冷兵器时代到来之前,藏族先民在与自然界、与敌对部落的争斗中,贴身肉搏成了最主要的对战形式。这种贴身肉搏战应该就是摔跤的雏形。创建于公元7世纪的桑耶寺壁画中有一组摔跤的画面,摔跤手裸露着上身,背涂酥油明光闪亮,下穿半截短裤,腰束布带,足登藏靴做着跤臂、拉腰、绊足等动作。在该寺乌孜大殿另一幅“摔跤比赛”的壁画中,摔跤手两两相对,画中共有12人分6对同时进行比赛。一方着白色短裤,一方着红色短裤,他们光着脚丫,赤膊上阵。比赛双方有的刚开始交手,有的已打得不可开交,有的已被摔在地上,还有的受伤停战。比赛另设有两名裁判,身穿藏式长袍,手持写有藏文“1”和“2”的木牌。其中持“1”号牌的似乎是主裁判,戴宽沿毡帽,站在一方桌子上;另一裁判持“2”号木牌,立在桌旁,以便为获胜者颁奖。此外,还有两人手捧哈达,准备以藏族特有的民族礼俗献给优胜者。可见,这时的藏式摔跤已经有了较完善的规则,并成为了藏族人最主要的竞技项目之一。

据史料记载,隋唐时期中原地区和吐蕃在体育方面交流频繁,来自西藏的摔跤力士让当时的中原人士大开眼界。唐人释道寒在其著作《续高僧传》中记载:“有西番贡一人云大壮,在北门外试相扑,无敌者”,这里所说的“西番”就是藏族,由此可见,早于唐时吐蕃的摔跤就开始向中原地区传播。

民间的力量

据《天祝县志》、《卓尼县志》、《甘南州志》等地方志记载,天祝藏区和甘南藏区的摔跤分为自由式和固定式两种。自由式的规则和青海藏人的“活跤”一样,可勾脚绊腿,只要摔倒在地即可。这要求选手不仅要有爆发力,还要有耐力、智谋加力量方能取胜。固定式则要求选手赤脚上阵,不能用腿脚勾绊对方,比赛时双方系不同颜色的腰带,相对而立。评判者宣布比赛开始,双方抢抓住对方腰带,并把握住腰部以上部位,然后通过摔、拉、起、提等动作,使对方的两个部位着地即赢。比赛一般采取三局两胜制。

藏式摔跤在卫藏、康区和安多藏区以及新疆部分地区也十分流行,不同的地区衍生出各具特色的藏式摔跤。藏区的摔跤还有背抵背式和马上摔跤。这两种独特的摔跤方式在藏区以外很难见到。尤其是马上摔跤,更是藏民族独有。

在藏族民间,摔跤作为一种角力运动很受藏族群众的喜好,摔跤不仅在节日、集会或收获后的庆祝活动上列为必有的项目,在日常劳动之隙也随处可见,儿童更以摔跤为日常功课。摔跤在藏族女子中也十分普及,小女孩到中年妇女都很喜欢。第一个获得国际赛事冠军的藏族摔跤运动员是自来林芝地区的女子穷吉。

规则: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北噶”比赛分为个人赛与团体赛。比赛采用循环制或淘汰制。运动员年龄不受限制。按体重分为五个级别,为52公斤级、57公斤级、62公斤级、74公斤级和90公斤级。每场比赛3局,比赛时间为每局净摔3分钟,中间休息1分钟,每局中谁胜一跤即停止比赛,获胜者即胜一局,如运动员需连续比赛,场与场之间至少有10分钟休息时间。比赛中双方运动员同时倒地分不出上下、先后则判平跤,互不得分。进攻者膝先着地,判进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