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师主婚的怒族婚礼习俗 新娘跳圆圈舞
怒族自称“怒苏”(碧江),“誓阿怒”(福贡)和“阿龙”(贡山),是怒江和澜沧江两岸古老的民族之一。建国前,怒族的婚姻以一夫一妻制为主,少数头人和富裕户也有多妻的。下面,就来看看怒族生活习俗以及婚礼习俗。
婚礼上跳圆圈舞
云南怒族男青年弹琵琶,妇女吹口弦,他们用琵琶和口弦交流思想感情,倾吐爱慕之意,直到定下婚期。定情后,互相赠信物。男方送给自制的口弦,女方送给自绣的花布烟袋。在口弦和烟袋上留有互相知晓的表示双方真正相爱,永不变心的印记。感情特别深厚的男女青年,还各剪发一束送对方珍藏,以表示生死与共。
结婚那天,新郎就请几个最好的朋友,背一篓明子(浸透松脂的易燃松柴)和一罐酒,去接新娘。到女方家后,女方便煮酒、杀猪,做一顿好菜饭招待。然后由新娘的最好的朋友和亲戚随同前来接新娘的人,一起把新娘送到男方家。这时,新郎的舅舅或舅母又要敬送新娘来的人每人一竹筒酒,新娘才跨进男方的家门。一旦新娘进了家门,新郎便迎上去和新娘手拉手,前来贺喜的同辈男女青年也都涌上来和新娘拉成一个圆圈,共同跳起"圆圈舞",唱起"琵琶调"。四天后,男方家杀一头猪,酿一罐酒,由新郎新娘带上送给女方父母,表示姑爷婚后第一次对老人的孝敬。然后,领着新娘返回自己家里,至此,婚礼才算结束。
由巫师主婚
已经订了婚的怒族青年男女先由巫师占卜选定吉日,并由新郎的同村人帮助盖一间新房。到了结婚那天男方请十多个亲友去接新娘,其中须有一位唱调子的能手。因为接新娘时,要与新娘家的亲友对唱调子,只有对唱蠃了才可接新娘。结婚的仪式比较简单,新郎和新娘须同坐在一起,由巫师替双方父母向新婚夫妇祝福:"夫妻和睦、多生子女、粮食丰收、身体健康",然后主人以酒肉款待宾客。到晚上,新婚夫妇和双方的亲友一起唱歌跳舞庆祝。第二天,巫师用猪头祭祀鬼后,再一次向新婚夫妇祝福。待客人散了,只剩女方的送亲人时,男方父亲拿一瓶好酒递给女方家的长辈喝,女方长辈接过酒,一边喝一边向新郎提出希望,并予以美好的祝愿。
抢婚与砸竹筒
住在碧江县古科乡的怒族有抢婚的风俗习惯,他们把抢婚当作举行婚礼的前奏。
抢婚,先要打听好某某姑娘经常要过的地方,打听可靠后,选上一个吉利的日子,男方集合上三五个未婚壮小伙子,埋伏在路旁的丛林中,当要抢的姑娘路过这个地方的时候,带头的挥手发出捉拿的信号,大家笑着立即把她围了起来,很快抓住她的双手。姑娘知道这种做法就是抢婚,但是一时搞不清抢到哪个小伙子家,心里不踏实,会感到害怕,一路上又哭又叫。几个小伙子把她生拉活扯地拖到男方家的屋里才松手。
人抢来后,哭声、笑声很快就在村里传开,临近家的小孩们闻声抢先出来看热闹,大人也会跟着而来,人群把男方家的屋里挤得水泄不通。客人来了,主人家特别高兴,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高粱酒招待大家,每人一牛角杯,个个一饮而尽。两个妇女在一旁为姑娘作伴娘,告诉姑娘说:"不要哭,我们原来都是这样过来的,很快就会好啦┅┅"经过一番劝解,姑娘默默无言。两个请好的男媒人带上两竹筒酒火速上女方家登门求婚。进屋后,说明来意,赶紧把求婚酒递到女方父母的手中。这个时候,女方母亲假装生气,乱跺脚。媒人心平气和地不断为双方讲情。
媒人不费多大力气回到男方家报喜。大家听到媒人的喜讯后,男方父亲便喊人马上杀猪,欢迎媒人的胜利归来。接着宣布婚礼开始。由新郎的伙伴(一个聪明能干、身体健康、很会办事的小伙子)带着新郎、新娘以及很多客人先到女方家举行婚礼。大家说说笑笑,新郎不断地为岳父岳母敬酒,说我们从今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回到家后就是婚礼的高潮,火生得很旺,火上不断烤酒、喝酒、唱酒歌,跳起无伴奏舞。这种舞跳得很凶猛,舞步的节奏和楼板的振动声隔河都能听到。婚礼要进行一天一夜。
第二天清早,新娘和她的女伴到一公里以外的水塘背水。就在这里,新娘砸碎一只新竹水筒,表示自己的身子永远属于丈夫了。婚礼结束后,客人陆续散去,新郎新娘背一只猪的肉回娘家请安。女方爹妈把这整头猪肉砍成若干份,并用青竹蔑丝一份又一份地穿起来,打上结,命令新婚夫妇送往各家各户。这种抢婚的老风俗习惯,一直持续到解放初。
转房
在过去,怒族社会尚保留有"转房"的习俗。那是仅限于"兄妻弟妇"的转房,即兄死,弟可娶其嫂子为妻子;弟死,兄可纳其弟媳为妻。转房手续很简单,须当事人杀猪煮酒请客吃饭便算履行手续。按照怒族过去的习惯,丈夫死后,寡妇不得随便改嫁;有在夫家兄弟不愿意接受转房时,寡妇才可改嫁他人。改嫁他人有一定的条件:先内后外,由近而远。即先在本家族的近亲中挑选对象;如果本家族的近亲中无合适人选,在徵得本家族的同意后,才可嫁给外族人。外嫁时所得彩礼,全归亡夫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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