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桃江县鲊埠清真寺
桃江之有清真寺,始于清康熙初,建清净古寺于鲊埠车门段之岩桥湾。因寺狭人稠,不能容纳,旋迁六房村。寺宇仍小,年久失修,有倾倒的危险。清嘉庆九年(1804)穆民会商,恢宏旧制,迁移南京湾大房咀。建造三进平房一座,正名为清真寺。
寺基地约两千多平方米,四周青砖围墙,高垒坚固,院落雄壮,雕刻典雅古朴。寺院共有三宅,第一宅为麻石门框,平房三间,为“塌普”(抬尸体送葬的棺匣)放置之所;中宅是经堂,为讲习经典、教义的场所;进而是正堂,为集会大厅,厅里雕刻精致,五彩金辉。有楹联匾额,中有一联云:“涤滤洗心求至理,黜华崇实守真传”;第三宅为朝礼大殿。殿宽三十余米,长四十余米,可容千余人。大殿全系木板铺成,正殿后上梁载有:“嘉庆九年岁次甲子谷旦立,特举圣主,建造清真寺。总修李端沐敬书。”殿正前方中央处,有天方朝觐门,这里经文工整典雅,整个大殿,庄严洁净。
在建寺的同时,寺内添置《古兰经》三部,桌凳百余套,其他器具很多。寺有产业,原共水田一百零四亩,是由在当地回民捐资购置。年收租息,作为经常费用。建国初期清真寺田产,依法不土改,仍有专人管理,按新规定收租,供阿訇讲学及修理房屋之用。实行生产责任制后,由农户分别承包,清真寺所有的产业,无形中消失了。
文化大革命开始时,鲊埠公社南京湾村大队将清真寺改作南京湾小学校舍,并将大队部迁入,拆毁大殿、正堂和前宅放“塌普”的场所,大殿全部地板被毁,一切用具,无形消失。巍然古寺,毁坏不堪,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政府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得到了落实,南京湾村大队的大队部和学校相继迁出,清真寺归还宗教寺产,恢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清真寺也随之修复一新。1990年桃江成立县伊斯兰教协会,办公地点就设在清真寺内。在桃江县鲊埠回族乡。回族拳师黄达型还利用清真寺场地,创办清真武馆,招收附近回、汉子弟,利用农闲季节,习武练功,弘扬民族武术。1997年、2005年被评为湖南省“五好”清真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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