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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

侗乡的萨玛崇拜与飞山神

一个雨天,笔者来到湖南省通道县的芋头侗寨,路过一个树棚,类似于庭院的藤廊,几只土鸡在树棚下的石桌避雨。开始时以为是当地村民喜爱栽培观赏植物,通过旁边的木牌介绍,才知这是芋头侗寨神圣的萨坛。对于一个初次进入侗族世界的外人,很难想象到神圣的祭坛竟然如此平常。萨,又称萨岁,是侗族普遍信奉的神,是侗族古老的女神。萨,祖母的意思。有些地方称萨玛,即大祖母之意。侗族人认为她神通广大,能主宰人间一切,能影响风雨雷电,能保境安民,能镇宅驱鬼。因为萨是侗寨最大的保护神,建寨时就要考虑萨的存在。安放萨的神坛,即为萨坛。建立萨坛是寨子的一件大事,萨主要流传于贵州、广西、湖南等地的侗族地区,特别是贵州侗族南部方言地区。侗乡有句俗话:侗家萨大,客家(汉族)庙大。在侗族人的心中,萨玛是他们最大的神。萨的起源,有众多说。比如始祖崇拜、社神演化,流传最广的是英雄化身说法。侗族没有文字,古老的崇拜、祖先的印记只能通过一代代人口耳相传,通过故事、戏剧、古歌等艺术形式流传人间。

侗族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萨玛小时候叫“婢奔”(侗语飞来的姑娘之意),5岁起就跟爸爸学武艺。乡亲们见她越长越漂亮,便以“杏妮”(侗腔谐音仙女之意)称呼她。杏妮的父母随避难的乡亲逃到贵州黎平、从江两县交界的大团寨住下。后来,杏妮的父母被汉族大财主李董顺加害致死,杏妮在六甲寨找到舅父,与当地青年石道结为夫妇。为躲避李董顺的欺压,杏妮夫妇两人迁到螺蛳寨安身,后来仍然被李董顺找上门。杏妮夫妇两人不堪压迫,率众反抗。李董顺在州府做官的儿子李顶郎上书朝廷,诬称峒蛮造反,朝廷派大军赶来镇压。由于兵力悬殊,杏妮最后跳崖身亡。

从此以后,杏妮被侗族人民敬奉为神。在萨出现后的历史中,曾有位人神兼有的真实侗族人物——唐朝末年的杨再思,靖州一带的少数民族首领。作为一方诸侯,杨再思归顺朝廷,因为管理有方,治理得当,自北宋以来一直受朝廷褒奖和诰封。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年),宋神宗顺应民意,赐建“杨再思庙”于靖州城西北飞山主峰,故名“飞山庙”,四季致祭,由此形成了影响湖南、贵州、广西三省的侗族神“飞山大王”或“飞山神”。从杏妮、杨再思两位侗族人物的故事可见,杨再思是朝廷树立的神,如今当地广泛分布飞山宫,飞山神演变成为侗族百姓的守护神。而杏妮反抗的是欺压侗族百姓的恶势力,这为民间信仰的传播提供了更广阔的天地。可以说,杨再思是政府高调塑造的神,而杏妮则是百姓塑造的、活在民间的神。有些侗寨只有飞山宫,或只有萨坛。有些侗寨既有飞山宫,又有萨坛,但两者的建筑风格与地位区别明显。飞山宫通常建筑在地势险要的位置,而萨坛一般建在侗寨中间,有些就建在鼓楼附近。相比之下,飞山宫是神庙、宫殿,气派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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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坛是泥土和石块构建起来的圆形土堆,中间常栽有茂盛的黄杨树、九里香、楠树等常青树。也有萨坛没有栽种常青树,任由野草疯长。它象征着萨玛保境安民,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四季如一。萨坛可分为露天和屋宇两类。露天萨坛比较普遍,也较原始。萨坛的管理通常比较严格,经寨老商议,选出一位尽忠尽责的人专门负责管理,供奉香火、茶水。也有掌管萨坛的世家,代代延续管理萨坛。许多萨坛周围用砖或石块砌好,筑起高墙,要求保持干净、庄严、肃穆。平时禁止小孩嬉戏玩耍,禁止牲畜践踏,否则萨玛会生气离堂,对村寨不利,个人也会遭报应。这些禁忌代代相传,在侗族村寨众人皆知。祭萨,有时是神圣的祭祀,有时也是一场欢聚。由祭萨产生的萨玛节,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侗族文化的重要体现之一。在贵州省榕江县三宝侗寨,萨玛节是整个族群的聚会,举行的时间一般在农历正月、二月,祭萨时邀请邻村或相邻片区的侗寨联祭,场面壮观。

祭萨后,参加者绕寨一周,最后手拉手跳起舞,齐声高唱赞颂萨玛的“耶歌”,气氛古朴而热烈。在贵州的美德侗寨,举行斗牛时,村寨的人们也会到萨坛祭祀,求萨玛保祐比赛顺利。如斗牛取得好成绩,还会在萨坛举行仪式。飞山宫也有专人管理,每逢农历初一,负责人会到飞山宫敬茶上香。在广西的高定侗寨,农历大年三十的夜晚,一过十二点,各家各户挑着祭品,争相到飞山宫祭拜。每年的农历三月初三,村中的老人们会集体去祭拜。

祭拜后,寨老们召集大家一起商讨村里的大小事务。萨玛,是侗寨至高无上的保护神,任何其他侗族神灵都无法替代她。而在受汉族文化影响较大的侗族地区,飞山神可能会超越其他侗族地区的萨玛地位,取代萨玛成为当地侗寨的最高保护神。在影响范围上,信仰萨玛的地区主要有贵州南部侗族地区、湖南通道侗族自治县等,影响的民族只有侗族。信仰飞山神的地区主要有湖南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贵州北部侗族地区、广西部分侗族地区等。因为飞山神最早出现在民族融合区,并且受朝廷的推崇。今天,飞山神也影响着在湘黔桂边界的苗族和汉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