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民族文化需从保护长城做起
风雨侵蚀、人为破坏、缺乏维护管理,一些地区文化价值较高的明代长城文字砖被偷盗、拆解、贩卖的现象屡见不鲜……记者日前在河北省抚宁、卢龙、迁西等长城沿线县市走访时了解到,一些荒居野外的古长城生存状况堪忧。(京华时报)
万里长城作为古代中华民族抵御外辱的重要国防措施,虽然在如今长城已失去了它的军事用途,更多的在体现我中华民族精神文明,激励着中华儿女炎黄子孙保卫我中华民族。同时也在见证我中国人民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团结一致拼搏进取,抒写奇迹抒写辉煌。如此寓意深刻的宏伟建筑却因为保护不善正在面临消失的威胁。
不只是长城如此,其他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因为保护不利也有很多永远消失了,世界文化遗产基金会中国项目组负责人邝汉利在一次发言中强调了保护“平遥古城”这座中国幸存的最后一座古城池的紧迫。因为,在20年的时间里,在中国有几百个类似平遥这样的古城消失了。
文物古迹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是金钱买不到的。经过多少年的风风雨雨和战乱,流传至今的文物古迹相对来说已经不多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留传于世的文物古迹会越来越少。日用品坏了,可以再生产制造,文物古迹却不同,它不能再生产,再生产出的东西不是文物,是仿制品或赝品,是没有任何文物价值的。文物文物古迹一旦损坏,就永远不能复原。没有众多的文物古迹,文明古国也就名存实亡,失去其传统的风采和内涵。
笔者愚见,加强文物法律法规建设,健全各级行政监管机构,明确文物部门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责;在文化遗存丰富的省份和城市,要提升文物行政部门在地方政府的地位,必要的应设立单独的文物行政部门;确立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具体保护管理职责,确保文物安全;建立中央或省级垂直管理的文物行政执法体制,以形成可靠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文物古迹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文化财富,我们有义务一代代的流传下去,(长江网刘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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