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雕花门楼被“剥皮” 不在文保之列
原标题[镇江精美雕花门楼被“剥皮”几家合卖给文物贩子]
帖子中,马阿林还非常有心地贴出了友于堂的雕花门楼和影壁被“剥光”的前后对比照片。记者注意到,在雕花门楼和影壁被“剥光”前,友于堂可谓非常精美。但“剥光”后的友于堂,看上去一副残垣断壁的破败相。帖子发出后,引来网友一片遗憾声:“砖雕好漂亮!”“可惜了”……马阿林也心痛地跟帖感慨:“好东西又流落在外了,本来集中起来,可以打造中国雕花门楼第一街的!”
几家合卖给文物贩子,每户分得几千元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了镇江新区及大路镇政府。接到记者电话后,相关人员立即展开了调查,大路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王家弄的友于堂为四五户人家合有,也不在政府拆迁范围之内。经查,友于堂的雕花门楼和影壁被“剥光”,是春节后友于堂内几户人家陆续将这些雕花门楼及影壁的砖雕,私自出售给到东乡走家串户的文物贩子的。记者了解到,镇江东乡文化底蕴相当深厚,历史古迹也较多,故此一直都是那些“野鸡”文物贩子垂涎之地。“也不是一次卖完”,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屋主们看到合巧的就卖,前后持续了几个月时间,出售砖雕每户大概分了几千元钱。
雕花门楼算不算文物,屋主能否出售?
不在文保之列,也许是“漏掉了”
记者还联系了镇江新区社发局文体科。该科室科员卢朝锋告诉记者,目前大路镇就只有一个王氏宗祠为镇江市级文保单位,王家弄的友于堂不在文保之列。那么,如此精美的友于堂不在文保之列,到底是没有价值或者价值不够还是有其他原因呢?卢朝锋说,就友于堂的现状及价值来看,应该是当时文物普查没有能普查到,普查“漏掉了”。
是文物的话,即使是私有,出售也需批准
记者再问,如果友于堂属于文保单位或者文物,这些屋主有无处理或者出售的权力?卢朝锋明确表示,按照文物法规定,如果是可移动的私有文物,只有经过文物部门的批准,才可以出售。但此次多名屋主联合私自出售友于堂雕花门楼及影壁的精美砖雕,他们不清楚,更没有经过他们的许可。
文保之殇
今年三月另一雕花门楼被盗后镇江曾专门出台文保措施
马阿林告诉记者,经过他及一批文物爱好者的探访,古城镇江大市共有160多座雕花门楼,而在镇江新区就有120多座,其中大路镇就有50多座。但在他的实际走访中,发现新区这些雕花门楼的命运都不是很乐观,因为很多都没有能列入文保,东乡雕花门楼时有被盗被毁现象发生。为此,他倡议新区政府就雕花门楼,专门建立一套保护程序,“再不加紧保护,雕花门楼就越来越少了!”马阿林忧心地说。
事实上,今年3月11日,大路镇宗张村张豹文宅的雕花门楼就被盗了。民警很快查明大路镇从事古玩买卖的徐某,伙同大路镇居民张某、张某某盗窃,并由其销赃的犯罪事实。后专案组民警将砖雕大理石刻从当地河中捞出,又从江阴追回了已被卖出的失窃砖雕。
为了加强新区文物及古旧建筑构件保护,确保文物安全,当时专门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的措施》,其中有一条就是:加强拆迁范围内有价值的古旧建筑构件的保护。由各镇、街道组织专门队伍在本区域内对有价值的古旧建筑构件进行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在拆迁过程中如遇到有价值的古旧建筑构件,要及时收集并集中保管,供今后修缮、展示。
最新进展
文保人员曾请屋主“好好保护”私自卖砖雕将依法进行处罚
稿前,镇江新区组宣部门就此事给记者发来文字:镇江新区文保人员去年巡查时发现友于堂有一定的文保价值,当时与屋主沟通,要求保护好此屋。
但是屋主出于利益考虑,私自将砖雕卖掉。新区文保部门得知此消息后,将联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如依据相关法律可对屋主进行处罚的,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