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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协议阶段的礼仪

谈判协议阶段的礼仪

谈判是一门艺术,它体现在整个谈判过程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以及谈判的方法和策略上。在谈判中出现僵局或分歧,不要轻易放弃,要寻找一切途径和方法,达到预期目的。一般说来,有诚意地适当调整自己的目标,作些必要的妥协让步是十分有益的。

让步,是谈判中常用的技巧。运用时要有理、有利、有礼、有步,双方让步的幅度要对等,所谓“投桃报李,来而不往非礼也”,让步是为了达到己方谈判目的的手段。当谈判目标已达到或对方绝无进一步让步的可能时,应主动转入妥协,不要究追不舍,咄咄逼人,要给对方留有一定的余地,把谈判对手逼入死角是不礼貌的行为,也不利于进一步的合作。很重要的一点是,让步的幅度要适当,让步幅度太大或太快,反而会使对方产生疑问,不利于谈判的成功。当然,也不能过于吝啬,让步幅度要足够,才能使对方受到鼓励,增强成交的信心。

让步是有条件的。有时,坚持自己的谈判条件,不等于无礼,在没有得到对方相应交换条件时,作出轻易的让步甚至无条件的让步,不但不会让对方满足,反而会刺激对方更加苛刻的要求。在谈判桌上,礼仪只是一副温情的面纱,遮盖着彼此的唇枪舌剑。所以,如果对手接受了你的让步,不必感到不好意思。如果你的对手让步了,要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喜形于色,得意忘形。重要的是要分析对手让步的用意,要称赞对手的让步是如何明智,让对手感到他的让步给你带来了极大的面子和满足。

有时,双方会各持己见,毫不妥协,这是因为,谈判者往往代表着一个社会组织,因而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立场,否则有损于他及其所代表的组织形象和尊严。

谈判中不能变来变去,这是一种犹豫不决、缺乏魄力的表现,即使作出让步,也是在不损害根本利益和尊严的前提下。有人说,谈判桌上没有输家,只有赢家,是有一定道理的。凡成功的谈判,应是各方都对结果感到满意,各方站在各自的角度都认为达到了理想的结果。即使生意不成,但沟通了信息,交流了感情,认识了朋友,也是一种令人满意的结果。

双方经过磋商、让步,最终达成协议,这是谈判的结果。一般来讲,协议一经达成,就要举行签字仪式,以便对谈判成果加以确认。

在安排签字仪式的同时,还要为对方安排好游览、参观、购物及返程票等。作为谈判客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进行适当的学习、参观、游览等活动,不过前提一般是尊重主人的安排,既不要强人所难,给对方增加麻烦,又要尽量避免全盘拒绝,不给对方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