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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侍尧犯下死罪,乾隆为何对其网开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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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贵总督李侍尧一案发生在乾隆朝,这起纳贿案在朝中惊起了不小的波澜。在整个过程中,乾隆帝表现出了极大的重视和一查到底的决心,但李侍尧的结局却大出人的意料。这也意味着步入晚年的乾隆对官员贪污纳贿的态度有所转变,可以看成是一个政治风向标。

  乾隆四十五年正月二十六日和二十七日,乾隆帝连下三道谕旨:

  派户部左侍郎和珅、刑部右侍郎喀宁阿前往贵州查办案件,与其同行的司员,均一并驰驿前往;命兵部右侍郎颜希深驰往贵州,等候和珅到达之时由其传谕旨;谕军机大臣严密稽查沿途驿站,防止透漏消息,并传谕湖南巡抚李湖,该省去贵州的必由之路,令其派委干员,严密稽查,如有私骑驿马由北往南,便系透漏消息之人,即予截拿,审讯来历,据实具奏。此谕由六百里加紧传谕。

  乾隆帝采取这样严密的紧急措施,不是一时冲动,而是为了要清理一件重大案件,这就是审查云贵总督李侍尧贪赃不法之案。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云南粮储道海宁因擢升按察使自滇回京,他对李侍尧的种种贪婪情形不敢据实上奏,而是在背地里“私相议论”。乾隆帝有所风闻,两次召见海宁询问,但海宁始终隐匿,不敢奏出李之罪状。乾隆帝大怒,命军机处传旨严讯,海宁这才禀明李之贪情。

  海宁何以如此惧怕李侍尧?乾隆帝为何又要采取如此严格的保密措施?先前的几件大案为何都不这样办理?

  这些问题都集中到一点,即表明李侍尧的权势和影响。要论起家族背景来,李侍尧确非等闲之辈。

  李侍尧是八旗勋旧大臣之后,其四祖李永芳乃闻名关内外之清朝开国元勋,娶努尔哈赤之孙女,尊称“抚顺额驸”,其子霸彦以功封一等伯。李侍尧之父李元亮,官至户部尚书。乾隆初年,李以荫生授章京,乾隆一见面就夸奖他为“天下奇才”,立授予副都统,帝谕:“李永芳孙,安可与他汉军相比?”

  此外,李侍尧也确属干才,昭梿称其“短小精干,机警过人,凡案籍经目,终身不忘,其下属谒见,数语即知其才。拥几高坐,谈其职肥瘠利害,动中窾要。州县有阴事者,公即缕缕道之,如目睹其事者。”(《啸亭杂录》·《李昭信相公》)

  这样一个为乾隆帝所赞奖,才干超群之能臣,仕途自然是一帆风顺。李侍尧从副都统起,历任工部、户部侍郎,署广州将军、两广总督、户部尚书、正红旗汉军都统、刑部尚书,三十八年升武英殿大学士,袭二等昭信伯,四十二年调云贵总督。

  李侍尧在近三十年的京内外尚书、总督要职上,办了不少事。尤其是在总督任上,政绩比较显著,被乾隆誉为“老成能事”是督抚中佼佼者,不少大臣亦赞其“历任封疆,实心体国,认真办事,为督抚中罕见。”

  这样的军国重臣,怎能轻易扳倒?这就是为什么海宁不敢直奏李侍尧不法的原因。乾隆帝之所以要严密封锁驿站消息,也是怕李侍尧的亲朋属员泄露消息,贻误审案。

  四十五年二月初四日,乾隆帝又谕军机大臣:前因海宁控告李侍尧在滇各款,已派和珅、喀宁阿前往查办。如查有实据,即传旨将李侍尧解任,令舒常署理云贵总督,其贵州巡抚一职,命颜希深暂行署理。

  三月中,和珅、喀宁阿等奏折到京,奏称:李侍尧收受题升迤南道庄肇奎银两千两、通判素尔方阿银三千两、按察使汪圻银五千两、临安府知府德起银两千两、东川知府张珑银四千两。又于前年差家人张永受进京修屋,素尔方阿送银五千两,德起送银五千两,俱在板桥驿交于张永受。张永受供,主子发交珠子两颗,一颗卖给昆明县知县,勒要银三千两,一颗卖给同知方洛,勒要银两千两。总共赃银三万一千两。

  对于这样一位心腹大臣,且又是颇有政绩的地方大员,乾隆帝又是如何处置的呢?

  乾隆帝览奏后于三月八日连下五道上谕:

  第一道革诸犯之职。上谕说:李侍尧由将军用至总督,历任二十余年,“因其才具尚优,办事明干,在督抚中最为出色,遂用大学士”。李侍尧“具有天良,自应感激朕恩,奉公洁己,以图报效……今据和珅等差奏,李侍尧身为大学士,历任总督,乃负恩婪索,盈千累万,甚至向属员变卖珠子,赃私狼藉,如此不堪,实朕梦想所不到”。

  “著李侍尧革职拿问,按察使汪圻、迤南道庄肇奎、原署东川府知府张珑、通判素尔方阿、同知方洛等,俱著革职,交于和珅,严审定拟具奏。”

  第二道革巡抚孙士毅职。孙士毅由南巡召试中书,在军机司员上行走,不次简用,擢至云南巡抚,受恩深重,乃目击李侍尧营求受贿,赃迹累累,竟置若罔闻,隐匿不奏,经朝廷派员查办,犹复辩言饰非。“国家设立督抚,原为互相纠参,以维吏治而饬官方”。著孙士毅发往伊犁,自备资斧效力赎罪,以为期隐不职者戒。

  第三道委任新督抚。以奉天将军福康安补授云贵总督,以颜希深为云南巡抚。

  第四道是办案。令和珅等相关办案人员,严询李侍尧,将其所纳贿之银全部交代清楚,赃银均籍没入官。

  第五道是查办在京房产、土地和财产。命李侍尧之家人张永受到京后,交刑部严审确对。

  五月初七日,因和珅等定拟李侍尧处以斩监侯,而大学士、九卿改为斩立决。乾隆帝下谕,命各省督抚各抒己见,定拟具题。

  乾隆帝这道谕旨,已经表明了倾向性,他既提到了李侍尧卓有才干,为最出色之总督,又说和珅“照例”拟斩监侯,而大学士、九卿“从重改拟斩决”。并且联系政局惯例,当大学士、九卿复议意见与原奏总督、尚书意见不一之时,皇上一般是依大学士之议而决的。此谕一反常例,再命各省督抚议拟。如此等等,皆足表明乾隆帝意欲免李侍尧之死,欲以和珅之议来了结此案。

  当各省督抚遵旨上奏前后,乾隆帝对李侍尧一案及其涉及之处,作了如下的处理:

  其一,委补大员,惩治劣官。

  李侍尧因罪革职而空出的汉大学士一缺,命户部尚书英廉补授,委和珅接替英廉之户部尚书,以刘秉恬为云南巡抚,任颜希深为贵州巡抚。东川知府陈孝升代李侍尧交付银两置办物体,督标中军吉隆阿副将与总督家奴刘十儿称兄道弟,均按罪革职。

  其二,清理云南各府州县仓库钱粮。

  和珅奏称:“自李侍尧婪索属员,赃私狼藉,云南通省吏治废坏,闻各府州县多有亏空之处,必须彻底清查”。乾隆帝下谕:李侍尧任意贪婪,按察使汪圻等争馈多金,则各府州县之亏空,势所必有,不可不严行根究,待福康安到任后,将通省府州县仓库钱粮逐一详查。

  其三,宽待李侍尧之家属。

  乾隆帝将李侍尧名下置卖的田产等物查明入官,其盛京房地及老圈地亩,不用籍没。其之伯爵,系李永芳子孙的公共世职,不应剥夺,后以其弟李奉尧袭爵。

  十月初三日,乾隆帝最后决定了对李侍尧的处理意见并予以宣布。在此之前,各省督抚均已遵旨回奏,绝大多数总督、巡抚赞成大学士、九卿所拟旨斩决。原因很简单,他们与李皆督抚,如若轻议其罪,恐被别人以及皇上认为有心袒护李侍尧,为己贪婪打掩护,因而勉强附和大学士所拟。

  只有一位总督一位巡抚,对大学士之议不赞成。其中湖广总督富勒浑在江南行宫朝见乾隆帝时,盛赞李侍尧“历任封疆,实心体国,办事认真,为督抚中所罕见”,其意以为李虽晚节不保,但尚可弃瑕录用。

  只有安徽巡抚闵鹗元摸准了乾隆帝欲宽免的旨意,冒险奏请按和珅之拟结案。此议正中乾隆帝下怀,为其赦免李斩决之罪搭好了一个下台之阶。因此乾隆帝于四十五年十月初三日正式下达免予立斩李侍尧的谕旨。一场震动朝野的大案就这样结束了。

  李侍尧被乾隆帝施予特恩,免于立斩,所谓斩监侯秋后处决,实际上是监而不斩。不久李侍尧又被乾隆帝重新起用为陕甘总督。并且,李侍尧在镇压台湾林爽文起义时有功还被图形紫光阁,这也充分表明,乾隆帝晚年虽然也在努力惩治贪官污吏,但实际上已经很不彻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