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南京大屠杀”被告方存在大量伪证
去年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首个国家公祭日。
12月8日,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主任程兆奇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战后远东军事法庭进行的东京审判起初有55项诉因,其中诉因第45项明确提及“南京暴行”:“1937年12月12日以后在攻击南京时对目前姓名不明、人数不详的数万中国平民和解除武装的军人的杀害”。
但是,最终法庭确定诉因仅为10项,不再有具体个案,也不再有“南京暴行”,而是将所有暴行的责任纳为第54项“1941年12月7日-1945年9月2日命令、授权及许可违反战争法规的行为”,及第55项“1941年12月7日-1945年9月2日无视遵守对俘虏及平民的条约的行为”。程兆奇说:“南京大屠杀第一责任人松井石根就是被判第55项有罪而被送上绞架的。”
二战结束之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甲级战犯开始进行国际审判(东京审判)。自1946年5月开庭至1948年12月宣判终结,其间共开庭817次,庭审记录长达48412页,文字达近2000余万字,419人出庭作证,出示法庭证据近5000件,判决书长达1446页,宣读判决书达7天之久,堪称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国际审判。
辩方证据为伪证?
根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纪录,在“南京大屠杀”这一事件的审判上,检方出庭的中外证人有11名,书面证词有21名,书面证据15份,“检方总结”长达44页,《判决书》中也有长达8页对南京大屠杀的专门阐述。同时,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进行审理的时候,除了检方的人证物证之外,辩方也提供了相当数量的证据。庭审纪录表明,辩方出庭的证人多达17名,涵盖照片以及官方文件多件,包括中支那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本人的声明和陈述。在法庭最后接受的证据中,检方证据37件,辩方证据22件。
然而,程兆奇向澎湃新闻表示,被告和辩方有计划地作了大量伪证。他举例,在当时检方的起诉中,松井石根的罪名包括了“共同谋议”、“实行对华侵略罪”、“命令准许”南京大屠杀等三十八项。尽管最终松井石根被处以绞刑,法庭仅认定了他在“怠于防止”南京大屠杀这一项有罪。(这项“怠于防止”最后归因于第55项诉因“1941年12月7日-1945年9月2日无视遵守对俘虏及平民的条约的行为”。)
在“宣誓口供书”中,松井石根声称自己在华任职十二年致力“日中亲善”,为“保护、爱抚支那良民,尊重外国权益”特别命令要肃正军纪风纪。松井石根这一强调军风纪的陈述,得到了辩方的一致“证明”,如上海派遣军参谋长饭沼守说:“松井大将屡屡训示全军将士杜绝不法行为”;第十军法务部长小川关治郎也说:“松井司令官要求严守军纪、风纪,为了保护支那良民和外国权益,还要求严格适用法”。“饭沼守和小川关治郎等人情况特殊,比如小川关治郎的职司就是军风纪,所以若非找到有力的内证,很难作出有实质意义的驳斥。”
通过追寻事发时的第一手文献,程兆奇在被告和证人的日记等材料中发现,事发时的记录与被告和证人的证词不仅不能吻合,甚至恰恰可以作为反证。
“检查松井石根的日记,无论在淞沪战役期间还是攻打南京的整个过程中,都没有所谓‘命令要肃正军纪风纪’的记录。《饭沼守日记》在8月15日至12月17日期间也看不到任何松井要求注意军风纪的记录。” 程兆奇解释,尽管“有没有记录”和“是不是事实”并不能简单划上等号,但松井石根和饭沼守的日记都十分详尽,“关键是松井和饭沼都说这些‘训词’为松井着意强调,有关记录不可能被完全遗漏。”他还介绍,饭沼日记和松井日记涉及军风纪都在12月18日,即日军进入南京后的表现通过西方媒体和在华特别是在宁西方人士的抗议使日本最高军政当局感到了压力之后。“从反面也可以证明迄至12月17日为止松井石根没有下达过所谓肃正军纪风纪的训示。”
第十军法务部长小川关治郎的证词在东京审判法庭上未被质疑,因为他的职司即是处罚犯罪,使检方和法庭很难做出质疑。程兆奇通过对照小川关治郎日记,发现小川的证词也是伪证。在“宣誓口供书”中,小川关治郎表示“1938年1月4日在上海与松井大将会面时,大将特别强调罚要严正”。这里,时、地、人都十分具体,为对照日记提供了方便。日记中明确记载1月4日小川关治郎去第十军司令官柳川平助处谈涉姓少佐的案件及参加兵器、军医、兽医、法务诸部的欢送会,根本没有离开第十军司令部的驻地杭州。直到15日,小川关治郎才得见松井。15日的日记则详记了见面情况:“松井大谈对中政略,如如何推翻蒋介石政权,如何建立亲日派政权,如何实现大量日本人移民支那的百年计划等,就是没有一字谈到军风纪。”程兆奇说,“诸如此类伪证还有很多。当时由于证据的限制,庭方、检方对被告提出的证据未能进行有针对的检验,从而对法庭判决和日本民众对东京审判的认识都产生了影响。”
“证据集成”将继“庭审记录”出版
程兆奇还向澎湃新闻透露,继80卷《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之后,由国家图书馆和上海交通大学联合编纂的50卷《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证据集成》将于12月12日正式出版。这部每卷600多页的“大部头”证据集成收录了东京审判检、辩双方被法庭认可的全部证据。
作为研究东京审判最核心的文献,“庭审记录”分别由英日两种语言记录,仅有海外少量机构保存。日本和英美分别于20世纪60、80年代影印出版了日文和英文版的庭审记录,但这些出版物早已脱销,中国的研究者和读者很难利用。2013年9月,由国家图书馆和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出版的80卷英文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成为国内首次影印出版近5万页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
程兆奇表示,为便于国内读者使用,东京审判研究中心拟与国家民国文献保护中心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全部译成中文出版,第一批《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中国部分》12卷已开始陆续出版,其中有关南京大屠杀的2卷将于明年初出版。另一方面,就在本月12日,50卷《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证据集成》将正式出版,这套集成涵盖了东京审判中几乎所有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采纳的检辩双方的证据,并都为原件影印资料。
有了“庭审记录”为什么还要“证据集成”?“庭审记录并不等同于证据,有的证据在庭审过程中只是见其名,或只是节录,证据集成则是所有证据的完整保存。”程兆奇还告诉澎湃新闻,50卷《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证据集成》中涉及南京大屠杀审判的内容散见于多处,体量大约相当于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