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结束后 短短4年时间国民党就败退台湾 这是为什么?
1949年10月1日下午2时,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向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中国国民党自立党以来,为因应时势变化,多次实行党的改造。随着中华民国在中国历经革命开国、讨袁护法、二次革命、东征、北伐统一、展开训政、十年黄金建设时期、剿共、八年抗战、参与创建联合国、制宪行宪、直到其后因第二次国共内战中大败,退至台湾,年仅4年。那么国民政府为什么这么快就失去了对大陆的控制权呢?
抗战结束初期,国民党政府在国际国内的地位空前提高,所有民众都还是对一个组织、领导国家赢得对外反侵略战争的政府抱以极大信心的。
除了作战方面的失利,敌后战场我党对敌军的策反以外,因为蒋政府彻底失去了人民的支持,所以导致了国民党的全线溃败,究其根本就是蒋政府的一项政策导致的结果。1945年8月23日,日本投降后8天,时任中华民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发布命令:“日本军队必须有效的防守住他们原来的占领区,并保证交通线通畅,等待国民政府军来接收。”不仅如此,日本军队还被要求收回被“非正规部队(指我党领导的敌后武装)”所占领的地区,针对这项命令,日军及伪军开始了针对我党的一系列军事行动。刚刚抗战胜利还不过半月,国民党就又开始了内斗,不仅如此,曾经对占领区烧杀抢掠的日军及伪军又开始了一样的工作,只不过现在成了国民党的“剿匪军”,曾经汪伪政府的地方保安部队仍然负责管理当地的治安,只不过现在有了国民政府的命令而变得名正言顺。百姓看在眼里气上心头,明明我们已经胜利了,为什么失败一方的军队还能在我们的土地上横行霸道?抗战胜利到此,中国的现状并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的改变,甚至日军总司令冈村宁茨依然悠闲的在上海的司令部大楼里办公。
抗战一年以后,国共始终未能完全达成调解共识,尤其是后来国民党撕毁协定全面剿共之后,民众由于厌倦战争,民心开始出现动摇,一部分开始转向同情、支持共产党。
民间的呼声日渐高涨,国民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行政院起草了一系列惩处汉奸的法令,在九月中下旬公布,此后依据法令惩处了几名小角色,国民政府以为这样就能完全消除人民们对于惩治汉奸的呼声。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该法令第四项条款非常暧昧,规定:如果伪政府官员帮助过抗战,或在任期间做过有利于人民群众的事,就可以提请上诉,争取宽大处理。因为此法令的生效,在抗战期间臭名昭著的大汉奸们摇身一变成了爱国者,他们纷纷表示在抗战期间一直通过地下活动的方式帮助抗战,之后再向国民政府支付一笔巨额的保证金后,他们上诉期间的说法往往就会得到国民政府的承认。
最重要的原因是国民党将改革和工作的重心放在建立一个相对完整(但不完善)的上层机构,以及与这一机构结合最为紧密的城市。而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国,最大的问题是基层的“三农”问题,共产党则通过土地革命等政策为成功赢取了大量农民的支持,并在战争中节节胜利。
随着占领区的缩小和战争的扩大,国统区经济基础遭到毁灭打击。物价和金融的危机导致国统区人民日益厌恶政府,而国民党在维护其统治时采用的一系列暴利和恐怖手段也催化了这种情绪的进一步上升。
国民政府的一系列举动让他们的公信力迅速下降,各大城市的民众甚至资本家,官员,纷纷表示对国民政府的失望,1945至1948年间国民党的民心尽失,从而直接导致了军事失利,予1949年彻底退出了大陆的政治舞台。
综上,抗战后国民党政府失去民心失去统治权成为历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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