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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解密

中国的女警察最早是什么时候有的?那个时候和现在相比起来有什么差距?

清末民初的时候警察这个职业传到了中国,国际警联倡议各国设立女子警察。很快,一项设置女子警察的设想和办法草拟成文。内容包括女警岗位的设置和教育培训。只是报告送达北平国民政府后,没有了下文。

在刚有警察这个概念的时候,其实还是不允许有女警察的,因为女子在体能或者制服歹徒的能力都不如男子,但是就在民国成立了之后,因为人员的不足,就专门设立了女子警察的部门,后来队伍也是越来越壮大,也做出了很多男警察都做不出的成绩。

1929年上海出现了第一批女子检查员,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地检查行李,但她们并不是中国女警察。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女警察诞生在1931年的南京,当时设在南京的国民政府首都警察厅警士教练所招考第20期新生,试着招了8名女生,这8名女生后来分配到国民政府首都警察厅当了警员,她们是中国最早的女警察。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新政府继续筹设女警。1930年,南京警察厅起草设立女警议案。内政部根据英美等国招募女警的方式,制定了正式筹设女警的计划,并建立了统一国家警察体系的计划。

1931年,向全国公布建立统一国家警察体系的条例,对所有警官和新警员进行统一教育,在全国个省份设立警察学校或警士教练所,并“酌情拟办警士之事宜,以备社稷之需”。

1931年秋,根据南京警察厅报请的呈文,开始在南京试办女警。并命令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在当年第十五期新生的招考中,酌情招收女生。1932年秋,国民政府通过推行女警提案,将招募女警事宜以正式条例加以规范。

提案内容包括:一、各省警官学校、警士教练所,自民国22年始,在每次招收警士新生时,酌情考虑录取一定比例的女性。二、各地在考录女警时,可根据不同情形,除依警官学校、警士教练所现有章程规定外,根据妇女特点,女生招募的限定条件为:18岁以上,25岁以下未婚者;身高四尺五寸(旧制16寸,约合现在的1.55米左右)以上,未有徒刑记录或犯有治安前科者。

三、女生所授课程,除侦探、技能等科目相比男警士较为详细,其余可根据各级警察教育课本,另设课程。四、女警毕业后,除侦探要案需与男警协同办案等特别事项外,女警的工作基本以辅助性工作为主。五、女警除执行特殊任务时必须穿便衣外,日常勤务中,应着与男警察同样的制服,唯裤装改为黑裙,以示区别而免民众误会。

北平女警在火车站检查旅客。从1933年到1935年,南京共招女警36名。其间经各种变动,到1935年6月,整个南京只剩下18名女警。这些女警被分配到南京各处从事警务,取得较好效果。

女警是个有浓厚现代气息的新生事物,在上海、北平、南京等政治经济发达的城市,有着长足的发展,其中上海、北平、南京三座城市的发展最为明显。民国时期的警察大致分为三个级别:警官、警长、警士三级,其中警长和警士合称为“长警”地位低微,不如官阶。民国时期的女警大多是警士,警长一级的女警就十分稀少了,至于女警官更是凤毛麟角。

民国时期的北平女警。据史料记载,1934年4月,中国办理女警最有成效的上海共有警察5902名,女性却只有21人。1936年12月,上海共有警察5714名,女性只有14人。首都南京和最先进的上海尚且如此,全国其他地方的情况便可想而知了。

女警的训练内容远少于男警,女警主要学习体操、国术,还要会使用手枪、驾驶汽车。当时的封建思想还很严重,在教练所学习时,男女学警各设自习室,不得互相混入,甚至连饭厅都分别设置。

毕业后,女警的主要工作是调查户口,检查行旅,救护妇孺,维持风化及其他特殊案件的侦查。总体来说,女警的工作范畴体力消耗较少。相比于男警,女警初期还有其他的优势,比如说毕业后分配到工作岗位,她们的薪水比同期男警多一些。

1939年,日伪期间,南京中山门,女警和男警一起检查市民。

1958年2月,武汉市公安局开了先河,决定在江汉交通中队成立交通民警女子班,其原因有三个:一是提高妇女的地位的时代要求使然;二是新中国成立不久,为了塑造新中国警察形象进一步增强警民的融洽程度,而女交警有更亲和力的优势;三是由于当时经济还不发达,民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还很滞后,教育民众重视交通安全是公安交通管理的第一要务。教育就需要者和被需要者的平等关系,女交警更容易平衡这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