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权的血酬定律“杀杀杀”,蒙古大军屠人数量竟如此之多
我国古代的战争史,就是一部杀戮的历史,只有通过杀戮来排除敌对势力,才能将社会重新洗牌,因此,皇权的更替从来都是一个极度血腥的过程。
吴思发明的血酬定律是这样的:强盗、土匪、军阀和各种暴力集团靠什么生活?靠血酬。
所谓血酬,就是对暴力的酬报,就好比工资是对劳动的酬报、利息是对资本的酬报、地租是对土地的酬报。不过,暴力不直接参与价值创造,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拼争目标的价值。如果暴力的施加对象是人,譬如绑票,其价值则取决于当事人避祸免害的意愿和财力。这就是血酬定律。
对于皇权的争夺、皇帝的暴力倾向来说,血酬定律同样适用。研究历史,我们悲哀地发现,皇帝的成绩几何,与他的杀人数量往往成比例,杀人越多,酬劳越大。真实皇权中的生存游戏,就是那么残忍。在中国历史上,大量资源和财富是依据杀戮和破坏能力分配的,破坏力直接打造了社会结构,直接决定着各个社会集团的社会地位和权利义务边界。
不是吗,历史上,有哪一位皇帝不是双手沾满鲜血?
越是雄才伟略,越是杀人如麻。比如,在各国的史书上,铁木真几乎都被描述成了一个伟大的帝王,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成功者之一。日本学者太田三郎在《成吉思汗》一书中称其为“世界古今盖世之英雄”,“亚历山大、恺撒、拿破仑等较,基业之伟,领域之大,亦故不能同日而语耳”。就是这么一个被认为是震古烁今的伟大帝王,换个角度看,也是一个大量制造灾难的杀人狂。
1215年,铁木真攻陷金国国都中都(今北京),攻城之后,对城中平民百姓进行了为期超过一个月的大屠杀,死亡人数超过100万。
1219年,铁木真征服花剌子模后,所有参与抵抗过蒙古侵略的男性公民都被屠杀一空,存活下来的少数妇女、儿童全部沦为奴隶。
1220-1221年,铁木真第一次西征,攻陷多思汗(也就是撒马尔罕城),城中20万人,除了少数年轻女子被掠至军中,其余无一幸免,“尸体相枕,凌乱伏于郊野。”
1225年,蒙古大军入侵偏安一隅的西夏,次年成吉思汗病死,与汉族自古以来的“人之将死,行善积德”的价值观形成鲜明对比,他死前下令屠城。西夏的都城兴庆府(今宁夏银川附近)几十万人及西夏王室被屠杀一空,整个国家被成吉思汗种族灭绝。
是的,战神就是死神,伟大的帝王,也是疯狂的杀人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