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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我用4个字把秦军变成人见人畏的虎狼之师

老师:公元前359年,商鞅开始变法,秦国大强。2300多年后,安徽小岗村18个农民偷偷按手印搞田地包干,自下而上风行全国,农村面貌为之一新。请问这两件事有什么相似点?

学生:……

如果商鞅能穿越回来做这道题,嘴角会掠过一丝轻蔑的微笑,然后自信地写下4个字——“释放人性”。看懂上下几千年这两件事的相似点,也就参透了历次改革成功的奥秘。著名经济学家许小年说,中国那么多改革,只有两个人真正成功了,一个是邓公,一个是商鞅,因为他们都实现了释放人性和国家利益的统一。

秦军形象(油画)

商鞅主持变法时的职务是“左庶长”,这是个什么级别的官呢?左庶长是上马统军、下马治民的权臣,在秦国有几百年的历史了,该要职一向是由王族担任。商鞅得此职,可见秦孝公对他的信任。接下来,他撸开袖子,准备放手大干一场。

秦国的改革分阶段搞了两次(分别开始于公元前359年、350年),内容涵盖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诸多方面,十分丰富,现仅就军事改革内容说叨说叨。商鞅的指导思想十分明确:“以战去战,虽战可也。”①秦国在改革后之所以脱胎换骨,逐一将六国踩在脚下,主要是商鞅成功地把秦国改造了一架高效的战争机器,实现了“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②的目标。

战场其实就是刑场,胜利的一方是侩子手,失败的一方就任人宰割。打仗要死人,没有什么人愿意上战场。既如此,秦国人怎么就有战则喜、闻战相贺呢?

商鞅充分认识到:“战者民之所恶也。能使民乐于战者王。”③为实现这个目标,他的办法是:

第一,军功爵制。在秦国,想加官进爵,只有一条路——战功,拿多少敌人的头颅回来,就可以换到相应级别的官爵。商鞅把军功细化为18级④,“斩一首者爵一级”⑤。脑袋为什么叫“首级”?就是从这句话来的。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计件工资”。有了爵位有哪些好处呢?首先,官吏优先从有爵位中的人选拔;其次,可以使唤无爵之人,爵位越高,可以使唤的人更多;⑥再次,不同爵位可以分到相应面积的土地。⑦加官进爵有公开的明确的标准,完全由手上的首级数量说了算,不存在黑箱操作的问题,非常公平。换句话说,军功是普通人改变命运最容易实现的方式,无疑具有巨大诱惑力。如果去统计秦国的名相名将,会发现两个特点:一是外国人多,二是平民出身的多。

第二,连坐法。商鞅深知,战争是有组织的暴力行为,需要个体的勇猛,更需要团队的力量。如何将所有人的力量拧成一股绳?商鞅的办法是三个字——“连坐法”。一是连坐家人,军人如果不奋勇杀敌,本人被处死不说,还要连累家人。二是连累战友,商鞅把部队编成五人、十人、百人那样的组,不论哪个组,只要1人逃跑,其他人都得受罚;如果组长被杀,其他人也要受罚;组长没砍到人头,也得处死。⑧商鞅赏得公平,罚得也不含糊。这样一来,秦军只有一个选择:向前向前向前,杀敌杀敌杀敌。

第三,商鞅不仅是管理和组织上的行家,还是心理学上的高手。秦人很看重身后的名声,死后用坟边种树的方式来体现来世一遭的价值,这是举国风俗。所以,只要数数某人坟边有几棵树,就知道其生前做出过多大贡献。商鞅得知后,很快加以利用,规定取敌人头一颗,爵加一等,墓树加一棵。⑨

从以上三条措施看,商鞅对“生则求利,死则求名”的人性看得很透,认为:“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⑩因此,他充分利用人性的特点,将其纳入国家设定的轨道,实现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统一。尤其是秦之军功爵制对军人而言,犹如新中国的包产到户对农民而言,都是尽量释放人性(趋利)的结果,效果非常好。

还有个问题:秦军的单兵作战能力要强于六国,但数量上没法跟六国比。秦要统一天下,必须有尽量多的战士。于是,扩军成为摆在商鞅面前的重大课题。

商鞅有的是办法。

“正卒”与“更卒”制度便是其中之一。何为“正卒”?秦国实行3年义务兵役制,即使贵族也必须服兵役。20-23岁在家种田储备粮食,23岁当兵,头两年接受训练并在部队服役,第三年到都城担任宫廷护卫。什么又是“更卒”呢?3年后可退役回家,但国家有事还得轮流征调回来,这就是“更卒”。何时可以彻底免除兵役呢?56岁!秦国把后备役年限延迟这么长,使国家保持着一支强大的支援力量。

商鞅仍不满足,为增加打仗的人手,又为秦国量身定做了一个办法。考虑到秦国地多人少,而六国地少人多,所以就公开招徕六国民力到秦国垦荒,不仅田地白送,还免除3世的赋税!11这个诱惑太大了,六国民力纷纷涌入,甚至敌国士兵也成群地不战而降,好到秦国作“新民”。这样一来,秦国男丁从土地中解放出来,这正是商鞅的目的,把这些秦人全部变成士兵。

下集预告:商鞅接受记者采访谈改革成功秘诀

引证资料出处:

①高亨译注:《商君书注释》(画策第18),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73页。

②高亨译注:《商君书注释》(画策第18),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78页。

③高亨译注:《商君书注释》(画策第18),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78页。

④一说20级,来源于班固所著《汉书》(百官公卿表序),他例举了20个等级,然后说“皆秦制”。由此,不少人以为商鞅变法时定下的就是20级。其实,这里的“秦制”是指秦统一六国后的制度,而军功爵制有一个演变的过程,最终才演变到20级。这一点,已有不少学者提出了有力证据,故本文不采20级之说,而以多数学者公认的18级为准。

⑤(清)王先慎撰、钟哲点校:《韩非子集解》(卷第17·定法第43),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399页。

⑥高亨译注:《商君书注释》(境内第19),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405页。

⑦如取回敌人一颗人头者,赐爵一级,得田1倾,宅9亩。

⑧高亨译注:《商君书注释》(境内第19),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406-407页。

⑨高亨译注:《商君书注释》(画策第18),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426页。“其官级一等,其墓树级以树。”

⑩高亨译注:《商君书注释》(算地第6),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55-156页。

11(唐)杜祐:《通典》(田制)载:“任其所耕”,“复三代不知兵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