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武 | 19世纪中叶,清军和英军如何应对福建沿海的海盗集团?
阿礼国(r.alcock)
文 | [日]村上卫 译 | 王诗伦
摘自《海洋史上的近代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1月。
转自“鸣沙”(id:mingsha1840),本文已获授权。
一
开埠与华南沿海海盗的兴起
鸦片战争后,沿海地区海盗兴起。
关于海盗的成员,福建水师提督窦振彪认为,漳州、泉州、兴化府等沿海地区的居民基本上从事渔业,获利则为良民,失利则为海盗;指出渔获不佳时渔民的海盗化。清朝方面认为闽南沿海的渔民自夏至秋季节性地从事海盗活动。
福建水师提督郑商祥认为,除了获利不多的渔民之外,失业的水手亦会成为盗贼。以上可知,渔民、船员等底层沿海民众有可能成为海盗。英国领事亦认为,厦门最底层的民众往往会加入海盗行列。而曾积极参与开埠前的鸦片贸易且在鸦片战争中被视为汉奸成为缉捕对象的民众,亦与此结构重叠。
就海盗籍贯来看,1847年7月1日在福建沿海逮捕的海盗,籍贯为福建的同安、晋江、南安、福清、惠安等县,以及马巷厅(桕头乡)和广东的嘉应州;如此例所示,海盗集团主要是由以闽南为中心的福建人和广东人组成的,而且如后文所述,海盗集团中也有葡萄牙人、英国人、美国人等欧美人,可见海盗是由福建人、广东人及欧美人所构成的多样化集团。由欧美人的参与可知鸦片贸易开展以来福建人、广东人与欧美人的关系。
那么,为何由这些人所构成的海盗会在该时期兴起?这可能与贸易的主要从事者发生变化有关。特别重要的是,以往从事中国沿海贸易的主要是福建人、广东人,虽然只限于上海以南,但随着开埠,欧美船加入其中,在中国至东南亚的航路上欧美船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加之,随着白银的流出,整个中国陷入了不景气之中,而开埠初的贸易量未扩大亦有影响。实际上,在厦门进港的戎克船,1833年有大型船10艘、小型船293艘,而1849年减至83艘。因此,福建船、广东船的重要性相对降低,失业的船员转而从事海盗活动的可能性极高,而沿海各地亦极可能出现同样的情况。
然而,更重要的是贸易形态的变化。开埠后的厦门“走私”泛滥。而主要的贸易种类无疑是在通商口岸及其附近进行的“走私”,以及在后述特定地区进行的鸦片贸易。这也导致一些小港的功能衰退。这些小港自19世纪初以来贸易量增加,取代了厦门等主要港口,在鸦片战争前夕鸦片贸易极为兴盛。然而开埠后这些小港的功能被取代,特别是距通商口岸有相当距离的小港,既无法参与以欧美船为对象的“走私”,又未被选作外国船的鸦片交易场所,其贸易受到极大的打击。事实上,潮州附近距厦门与广州几乎等距离的樟林等地,在鸦片战争以前是沿海的重要港口,而自外国船开始直航厦门后其贸易量大幅减少。这种情况也在其他小港发生。
因此,沿海民众中以这些无法再如以往般享有贸易利益的小港为据点的,便会受到其他贸易地区的吸引,或至其地进行贸易,或转而从事海盗活动。鸦片贸易的参与者中原本就有海盗,且鸦片贸易的船只亦有武装,故从事鸦片贸易者轻易就能转而从事海盗活动。再者,海盗的成员为渔民和船员,如上所述,他们同时也是鸦片贸易的从事者。海盗舰队之所以屡次出现在小规模的港口,一方面是为了逃避英国军舰的搜索,另一方面是因为此类小港才是他们的据点。
关于该时期的海盗船吨位的记录很少,1855年出现在湄州附近的广艇估计为40~50吨。嘉庆时期的海盗船据说大型为200吨,最小为15吨,大部分为150吨。该时期有英国海军等正在进行剿灭海盗的活动,大型船速度慢又易被发现,故海盗船有可能小型化;而小港正好适合这种小型船活动。加之,福建南部以前就经常发生械斗,开埠后有外国人借予火炮,1847年10月厦门岛上发生械斗时,因管理货物的中国人的帮助,荷兰人指挥爪哇人自荷兰船上搬运4~8门火炮用于战斗。沿海民众的武装化程度于是愈发加深,他们要转而成为海盗是轻而易举之事。
在此背景下兴起的海盗有异于郑氏及嘉庆时期的海盗,他们因未曾统治过安定的海域,即使自商船征收保护费,也无力确保贸易的安全。这些海盗遇到商船时会向其征收保障安全的保护费,若遭到拒绝便将之擒捕。后述的广艇事例可说是这种模式的表现。同样由海盗所施行的暂时性统制出现在沿海各地。例如,1861年4月17日山东的清朝武官指出,进港的海盗船向渔船征收5元,小型商船若拒缴便会遭海盗追捕、劫掠。这种安全保障可以说仅限于当时当地。这些海盗既然无力掌控沿海维持安定,其存在就只是交易的障碍而已。再者,海盗所建立的秩序,除一部分与海盗有关系的葡萄牙官员外,英国等欧美各国及其外交官都不可能予以承认。因此,如何控制这些海盗便成为清朝以及欧美国家的一个课题。
二
清朝与英国海军对海盗的应对
1
清朝的应对
对于这一时期的海盗问题,清廷中央并未提出像鸦片贸易对策或鸦片战争时针对整个沿海地区的那种明确的应对措施。同时,各省除由水师进行扫荡和招抚外,还采取了一些与以往相同的措施,如仿效保甲制将船舶10艘编为1甲,并由澳保人作保,或是组成团练、乡勇。但这两种方法皆与鸦片贸易对策和鸦片战争时的汉奸对策相同,其效果甚为可疑。那么,当时的水师是否具有扫荡海盗的能力呢?
福建水师自鸦片战争前就已未严守规定进行船舶的建造、修补,根据鸦片战争前的上奏,自道光六年至二十年(1826~1840),被弃置在福建的船厂未完工的船舶达30艘。1833年6月8日《中国信使报》的报道指出,台湾海峡已成为福建海盗出没的危险地带,但清朝水师既懦弱又无效率,而且确实很无能,即使海盗在眼前横行,也不试图加以惩处;可见清朝水师极可能在鸦片战争之前就已丧失镇压海盗的能力了。
鸦片战争时,据说英方在厦门擒获了26艘战斗用的戎克船,装载的大炮共计128门以上,缴获的大炮总数达500门以上。此外,英军在厦门的造船所发现了一艘即将下水的戎克船,其模仿西洋船建造的双重甲板上装备了带炮架的火炮;此船大概也遗失了。由此可见,福建水师原本就船只不足,主要负责维护治安,并不适于参加对外战争。而鸦片战争时虽试图扩张,在英军占领厦门时却遭到毁灭性的打击。战后水师的战斗力一直未恢复,甚至到了1850年实际上能用的船只仅有11艘。
在此情况下,以往势力凌驾于海盗之上的水师转而屈居其下是理所当然的。根据1847年7月英国驻厦门领事列敦(t.h.layton)的报告,福建海盗林坎在三年里数次向福建水师提督(窦振彪)下战书,更在当月被英国军舰擒获10天前攻击提督乘坐的船只,亲自抛投烧夷弹,水师可说是威严扫地。此外,广东海盗张十五(十五仔)曾向钦差大臣徐广缙索求20万两,以暂停在福建、浙江沿岸劫掠、破坏作为交换。厦门的武官和居民都对张十五的海盗活动心怀恐惧,张十五若出现就会与鸦片战争时一样进城避难。事实上,不仅是张十五,还有其他海盗在厦门附近的村庄出没,甚至出现在厦门城墙外,海盗的危险已迫近眼前,而水师连制止的力量都没有。水师与海盗交战时,水师败北的可能性极高。
于是,招抚政策就变得很重要,遂有将海盗编入水师的尝试。相较于海盗猖獗的嘉庆时期,此时清朝的立场显得软弱。而且,既然清朝水师缺乏实力,招抚政策就很难控制住海盗。以清朝水师为中心恢复沿海地区治安终究难以实现。在此,英国海军登场。
2
英国海军的登场
英国海军改变原来的不介入政策的契机是海盗对进行贸易特别是鸦片贸易的外国船发动袭击,特别是针对鸦片贸易交易现场。1848年英国海军部体认到中国沿海海盗的猖獗而改变政策,鼓励领事和清朝官员合作开展对“海盗”的扫荡而扫荡海盗可获得英国财政部的奖金。对于英国海军扫荡海盗的行动,除了有清朝官员赠予物品之外,还有外国政府、商人提供奖金。文咸公使将海军部的这个方针传达给包括英国驻厦门领事列敦在内的各通商口岸的英国领事。列敦领事为了确保交易安全及夸示英国军力,积极支持此方针。此后英国海军继续在福建沿海地区进行海盗的扫荡。
至于实施海盗扫荡任务的英国军舰,“侦察”号属于小型军舰,1832年在英国查塔姆(chatham)造船厂下水,载重488吨,全长约35米、宽9米,建造之初配备32磅卡龙炮(carronedo)16门、九磅炮2门,船员120~125人。此外,其他参与海盗扫荡的英国军舰也大多是1000吨以下的小型军舰,船员的熟练度与技术上的优越使得这种小型舰艇在扫荡海盗时占有绝对的优势。英国领事推测,福建海盗针对英国海军的这些行动采取的对策是,派出间谍混充成英国驻厦门领事馆的苦力,向海盗传达英舰“侦察”号和双桅横帆型的小型军舰“领航者”(pilot)号的行动情报。对海盗而言,英国海军的威胁越来越大。
前述的海盗张十五自广东来到福建沿海活动,拥有50艘船;英国海军扫荡海盗的行动中亦包括将张十五的舰队自福建海域击退。英国海军的小舰队更得到清朝武官与舰艇的合作,1849年10月在香港附近的大亚湾(bias bay)击败了与张十五同为广东海盗的徐亚保的舰队,在东京湾(现称“北部湾”)几乎歼灭了张十五的舰队。扫荡张十五与徐亚保的成功,让水师提督和沿海地区的清朝官员认识到英国海军的作用以及与其合作的重要性。
在厦门,地方官员与英国海军所建立的合作体制亦有所发展。首先,福建当局应英国领事的要求规定:英国军舰捕获的海盗船及其货物若无所有者,则将其变现,充作给予英国军舰官兵的奖金。1849年6月清朝官员对“领航者”号的活动表达感谢的同时,表示愿意进一步与英方合作并提供海盗的姓名、出没地区等情报,并立下了英国军舰与清朝战斗用戎克船交换信号的约定。其次,以领事之名(layton)为暗号揭于舷门之上,试图借此让英船与清朝水师互相辨识。在清朝尚未制定国旗令军舰悬挂的阶段,这种暂时性措施是有必要的。
与此同时,英国海军与厦门的中国商人亦建立了合作体制。英国商船自早期便开始提供消息,而根据中国商船的消息来进行的海盗扫荡亦顺利进行。1849年6月在台湾西岸扫荡海盗的英舰“领航者”号就是由商用戎克船处得到消息才决定进行扫荡;1851年英国领事自中国商人处得知有两艘戎克船在金门岛附近被4艘海盗船劫持,遂要求双桅横帆型军舰lily号出动,而lily号搭载着被海盗劫持的戎克船船主前去进行扫荡。
英国海军扫荡海盗的结果,除将海盗自福建海域清除外,随着英国海军在香港附近和福建海域的活动,海盗不得不转而南下活动。对厦门及其他闽南各港的交易亦有影响。例如,1848年6月“侦察”号扫荡海盗的行动,在砂糖外运的时期无疑解除了连日运输砂糖到北方的戎克船所受的威胁。另外,1849年“领航者”号将福建海盗逐出台湾港口,故稻米虽被运往宁波、上海,但厦门的米价仍然下跌,厦门与台湾之间米贸易的安全得以确保。
由上述内容可绘制出一个模型,即地方的文官和水师的武官等厦门官员及商人,与英国海军联合对抗福建、广东海盗。海盗与官员、商人处于对立关系乃是自17世纪末以来的倾向,而至此再于官员、商人这一方加入英国海军。此种区域性合作关系的产生,或许是鸦片战争的冲击让厦门的官员、商人认识到英国海军实力的缘故。在此模型所呈现的关系之下,英国海军以厦门为基地扫荡海盗,给福建沿海的海盗势力带来极大打击,特别是对海盗集团的形成影响极大。当时海盗的准确人数虽然不明,但根据英国驻厦门领事的报告,1847年12月厦门、福州之间有2000人,1849年6月厦门、台湾西岸、闽江口之间有3000人;福建沿海的海盗估计共有数千人。至于成为扫荡对象的海盗规模较小。若就大规模的例子而言,1853年11月出现在湄州附近的海盗是由15艘广东戎克船与25~30艘福建戎克船构成的,而1854年6月福州附近有50艘福建海盗的戎克船进行袭击。因此,各海盗集团中规模最大的应也仅有50艘船左右。
如此,该时期的海盗规模若只以广东的海盗联盟来估计,有1000艘以上的船只,与人数高达数万的嘉庆时期海盗相比,规模算是不大。1809年海盗联盟的规模据说有1800艘船7万人。历来海盗都是以小集团联盟的形式组成大集团,嘉庆时期的海盗中,1805年成立的广东海盗同盟是由7名(其后变为6名)首领各自率领的舰队构成的,而各舰队各有70~300艘船的规模,且各舰队也是由各个10~40艘船的小舰队构成的。但英国海军的活动使得海盗连小集团都很难形成,因此更不可能发展成大规模的集团。前述张十五的舰队在东京湾被英军击溃之际,据推测约有64艘舰艇、1200门火炮、3000名船员,而这种规模的海盗舰队从此未再出现。此外,海盗被排除在逐渐成为交易中心的通商口岸之外,故更不可能确保交易利润而形成与清朝对抗的集团。不仅如此,有时甚至连力量薄弱的清朝水师都可能扫荡海盗。实际上,1849年6月前后水师提督率领的福建水师在南澳数年来首次战胜海盗的舰队。19世纪50年代前期亦有许多清朝水师扫荡小规模海盗船集团的事例。
结果,19世纪40年代末以前英国海军以厦门为据点在福建沿海地区成功地对海盗进行了大规模的扫荡,抑制了海盗集团的活动。
国家人文历史 ∣id:gjrw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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