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西安,他是威震一方的青帮大亨,又是盛名一时的“蒸馍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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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新甫(叶鑫甫)乳名四娃,西安东关人氏,幼时家贫,无力读书,目不识丁。他15岁到“曲江春”饭馆(原址在钟楼东南角)跑堂。民国十八年年馑,饭馆生意萧条,19岁的叶新甫投陕西靖国军李纪才部当兵,混了几年,很不得意,却磨练得一身机警灵敏、见风使舵的本领。后又经人介绍,到国民党第三十四师岳维峻(号西峰)部,由于叶很机灵,善于巴结逢迎,得到岳的赏识,不久就当上了连长。叶新甫感激涕零,更加卖力,从此一帆风顺,青云直上,很快由连长而营长,由营长而团长。1931年岳维峻率部进攻鄂豫皖苏区,兵败被俘,次年被张国焘下令处死。叶新甫返回西安。
1937年4月,国民党南京政府派杭毅任“陕西省会警察局”局长,叶新甫多方钻营,进入警察局的重要部门督察处,当了督察员。1940年,孙谋(浙江人)接任局长,叶对安置来往军队住房、征集捐款等事都办得很漂亮,被提拔为督察处事务组组长。
陕西原无青帮组织。辛亥革命之役,红帮曾一显身手,发挥了“反清复汉”的革命作用,及至陆建章督陕后,即销声匿迹。迨到杨虎城将军率十七路军返陕,直鲁豫各省的军政人员随从入关,青帮才开始活动。 先是西安警察总局侦缉队队长刘海亭摆设香堂收门徒,接着省政府秘书康叔平也先后摆堂纳徒。叶新甫依仗警察局这块招牌,为非作歹。他原是西安青帮内一个普通角色,自1940年以后,却公然以“老头子”自居,以“摆香堂”等方式秘密广收门徒,其中有国民党的党、政、军、警、宪、特人员,如黄云峰、乌文江、米焕发、刘振益之流都是他的得意弟子,帮会势力逐渐扩大,涉及西安的旅店、钱庄、金店、商行、娱乐场所等各行各业,在社会上形成一股恶势力。故西安历任警察局长,他都能设法挂勾。警察局(1946年陕西省会警察局改为西安市警察局)以他有帮会势力,人地两熟,给予职务,做些侦缉工作,有时在警备司令部也挂个名义,他也以此炫耀,互相利用。他在西安国民党最后一个警察局长肖炤文(湖南人,军统分子)任内,当上了总务科科长。
抗日民族解放战争胜利前夕,1945年3月间,伪西安市临时参议会宣告成立,地址设在现莲湖区西举院巷中段。伪参议会于1945年11月开始筹备,次年四月宣告组成。参议员依其所谓选举法规定选举,实则各区议员人选,基本上均由伪市府事先指定,参与竞选者廖廖无几,所以选民投票只是徒具形式。家住第六区的青红帮兼地痞恶棍叶新甫,因伪市府对六区选举另有安排,便移往第八区受选。八区群众对叶特别痛恨,叶感到毫无把握。当时八区所辖火车站地区,从河南逃荒来西安的难民很多,他们棚居该地,既无户口,又衣食无着。叶一发现心中大喜,随指令附近熟食店为其大蒸馒头,并在车站高搭选棚,让其爪牙叫喊:“一张选票一斤馍”!于是难民们蜂拥而至。真是:落得饱肚算幸运,那管龟孙谁当选。自此,“蒸馍参议员”即成叶新甫之代号,也颇讽传一时时。
叶新甫对西安一些党政军要人和地方知名士绅,如张凤翙、张伯英、王宗山、寇遐、李仲三等,殷勤奉承、恭维备至。每年除夕,叶新甫即派人登门一一送礼。大年初一清早,叶新甫又陪局长挨家拜年。而且,叶惯用一套善颂善祷的口头语,见了这些老人,一面打躬作揖,一面念念有词,讨得这些大老的欢心。叶还熟记这些人的生辰,届期必亲自出马,布置寿堂,安排寿宴,跑前跑后,奔走效劳,忙得不亦乐乎,真比儿子对老子还要“孝顺”。叶新甫凭着这套本领,猎取这些人对他的欢心,借以抬高自己的身份,反转来叶如有所求,这些人没有不帮忙的。叶新甫既有名人作靠山,又赢得几任局长的青睐,再加上他徒子徒孙们的抬轿吹捧,因此竟成了西安市社会上的“风云人物”。在1946年1月召开的市参议会一届五次大会上,叶新甫等28曾联名提出《请选择本市冲要街衢以胡景翼、岳维竣两故上将之名命名以资纪念而昭殊勋》的议案,建议:“(一)拟请市政府由端履、柏树林至南城墙开辟一条街,定名为‘胡景翼街’,并将原有便门(城门)定名为‘景翼门’。(二)由北桥梓口、洒金桥、老关庙什字至北城墙开辟一道街,定名为‘岳上将维峻街’,并将原有便门(城门)定名为‘维峻门’”,西安市政府接受其命名的建议,但却认为所提两街两门不妥,随计划将竹笆市街及德福巷合并改为‘景翼路’,颜其门曰‘景翼门’,将梆子市街及大油巷合并改为‘维峻路’,颜其门曰‘维峻门’”。叶新甫在健在大佬面前低头哈腰,又为死去军政大佬脸上贴金,其手段可见一斑。
1947年,选举西安市伪“国大代表”时,叶新甫大肆活动参加竞选,因叶当时是市参议员、市警察局科长,又是帮会头子,一些士绅也为之活动拉票,叶的选票竟比孙蔚如将军多出10000余张。事前当局已内定孙蔚如为西安市区域代表,劝叶放弃竞选,而叶坚持不让。据说叶的退让条件是要孙赔偿竞选费用5根金条(50两),时省政府主席祝绍周将叶叫去大骂一顿,叶才有点害怕,不得不退出竞选。由此亦可知叶新甫在西安的势力膨胀到什么程度。
解放前一二年,经济崩溃,囤积居奇、投机倒把之风日盛。叶新甫利用他的特殊身份,频频出入西安各银号、钱庄、金店和商行。如德泰祥、天福同、永兴庆、乾元、自积永等银号,以及花园饭店、西安饭庄、宝丰金店、长发祥绸缎庄、协盛域纸店等处,每天几乎都有他的足迹。他空买空卖,转手之间即可获得巨金。他以势迫使这些商号同他“合股”做生意,而他却不拿一个钱,美其名曰“红股”。赚了,按股分红;赔了,一概不管。有的商号敢怒而不敢言;有的商号也想借“叶科长”这块招牌,来做见不得人的肮脏勾当,便和叶贴在一起。当时,银钱业多在西大街南、北广济街一带,故人称叶为“两广总督”。叶新甫每年都为自己做寿,一些殷实商号,为了安全计,大送厚礼。叶在其生辰之日,包下大饭店,大摆酒宴。1946年8月,叶母死亡,他广发讣帖,送葬队伍长达五、六里,途为之塞。
当时外地来西安的各种剧团,想在西安演出,先要拜望叶新甫,否则不知将出何种事故。除要“进贡”外,叶有时还奸污女演员,剧团敢怒而不敢言。西安易俗社名角王天民有陕西梅兰芳之称,叶新甫以查户口为名,无理拘押了他,且故意置于牢房的尿桶旁,还逼他做出舞台上的笑脸。其不不顺从,结果禁闭数日,后经社方出面交涉,方才放出。叶依仗权势包揽诉讼,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作威作福,无所不为,故人又称叶为“西霸天”。
1949年西安面临解放,叶新甫只身逃往甘肃武威一带,继又南逃至四川成都、广元等地。1950年,被捕归案,关押在西华门监狱。随后市政府在易俗社召开斗争叶新甫大会,1951年6月,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