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光绪30年治理长安县需114人,同样的地方现在需多少人?
作者:丰镐遗子/书文;头条号 / 睁眼看西安
根据1997年编撰的《长安县志》第19篇第三章第一节 记载:在清朝光绪三十三年,也就是1907年,西安府长安县的管辖区域比现在要大,共设18廒155保839村2峪口,人口185908人。当时长安县政府机关比较简单,直设知县、县丞、典史三个衙门。
县衙行政长官在汉代称县令,到了清朝已经改称知县。长安县衙门在城内铁炉一坊(今西安北广济街西原西安市七中旧址)。
知县衙门有门子2人(门子:在官衙中侍侯官员的差役,相当于现在的勤务员)
皂隶16人(皂隶:衙门中的使唤公差,相当于现在办事员)
仵作16人(仵作:古代官府中专门负责检验尸体的人员,就是现在的法医)
民壮38人(民壮:衙门维持社会治安而组织的地方武装,相当于现在城中村的治安联防队)
马快8人(马快:衙门里侦缉逮捕罪犯的差役,就是现在的刑警队)
看监禁卒8人(看监禁卒:就是现在的狱警)
库子4人(库子:衙门中司会计之事的行者,相当于现在地方国库的保管员)
轿夫7人(相当于现在领导的司机)
县丞是仅次于知县的县佐官员,相当于现在的副县长。县丞衙门原在县堂之右,后迁灞桥,,再迁草滩镇;
县丞衙门有门子1人、皂隶4人、马夫1人,
典史掌管缉、捕、监、刑及军事,相当于现在公检法一把手,典史衙门设于县衙门二门内。
典史衙门有门子2人、皂隶2人、马夫2人,典史衙门设于县署二门内。
由此可见:清朝光绪三十三年,长安县衙门工作人员有知县1人,县丞1人,典史1人,门子5人,皂隶22人,仵作16人、民壮38人、马快8人、看监禁卒8人、库子4人、轿夫7人、马夫3人。共计有人员114人,当时长安县人口185908人。可见当时1630.7个人就要养一个衙门人员。
100余年后到了2010年,长安县实有人口上升到150余万,常住人口高达980803 人。要是清朝还在,按照光绪三十三年的比列,那么现在长安县的衙门人员应升到6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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