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七子之歌中唱到的台湾“群弟”,现在是日本最南的县
琉球是介于台湾和九州间的一个地区,辖域包括琉球群岛及其周边海域。曾经向中国的明、清两代朝贡,17世纪后为日本、中国两属,同时向两国朝贡,而北部的奄美诸岛被日本占领,余下地区于19世纪末被日本废藩置县,改名冲绳县
琉球历史
琉球早期历史已很难考证。中国自隋朝起就有关于“流求国”的记载,自隋代至元代,流求/流虬/琉球的概念一直在琉球群岛和台湾岛之间摇摆,直至明朝,随着“台湾”一词的出现和统一的琉球国的建立,“琉球”一词开始专指琉球群岛。渡日唐朝僧人鉴真在《唐大和上东征传》中首次记录了冲绳本岛居民的自称“阿儿奈波”,此名传入日本后逐渐演变为“おきなわ”(13世纪)和“沖縄”(18世纪)。在日本,自平安时代起,也出现了对琉球一些岛屿的记载,如《续日本纪》。琉球本土的史籍记载了天孙、舜天、英祖三个王朝,然而这三个王朝都有一定程度的传説性质;尤其是天孙王朝,其存在性都存在争议。
三山时代
12世纪,冲绳本岛出现了山南、中山、山北三个王国,这个时期称为“三山时代”。
在三王国出现之前,外岛按司与冲绳本岛各按司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
1370年代至1380年代,三山陆续入贡明朝。
1390年起,琉球诸离岛部落酋长入贡中山。
琉球王国
1406年,尚巴志发兵起义,中山王国灭亡;此后,尚巴志陆续灭山北、山南;明赐姓尚,琉球国第一尚氏王朝建立。
自志鲁布里之乱起,第一尚氏王朝频发内乱,尚德王时期,金丸被群臣拥立为君,改名“尚圆”,1469年,琉球国第二尚氏王朝建立。
尚真王时期,南征八重山、与那国等岛;尚清王时期,攻占奄美群岛;“三省三十六岛”局面形成。
近代到当代日本逐步入侵
1609年,日本萨摩藩在德川幕府的许可下,入侵琉球;尚宁王被掳至日本被迫签订《掟十五条》:琉球国向萨摩藩称臣,割奄美群岛予萨摩。
1879年、3月30日,日本政府命令琉球国王尚泰移住东京,置琉球为冲绳县。琉球国实质上灭亡。同年,日本正式宣布兼并琉球群岛,派知事取代原来的琉球王,并命名为冲绳。
1879年(明治十二年),日本天皇政府推行“废藩置县”,在琉球强行推行“琉球处分”,把琉球一分为二:北为日本领土,改为“冲绳县”,南为清朝领土,并企图硬逼中国承认。当时琉球王尚泰曾派使臣向清廷乞援。中日就琉球问题开始谈判,中方提出把琉球群岛分成三部分:接近日本方向的奄美大岛为日本领土,冲绳本岛及其附近岛屿作为一个独立的琉球王国存在,而在南部的先岛群岛则作为中国的领土。日本方面建议把琉球划分成两部分:冲绳本岛及其北方岛屿作为是日本的领土,而南部的先岛群岛则作为中国的领土。由于清廷部分大臣的坚持和琉球人的请求,清廷最终未与日本签订此条约,即未承认日本拥有琉球的主权。
1880年9月,中方在谈判中最后妥协,拟定了《琉球专约拟稿》,以日本提出的方式把琉球划分成两部分。然而清朝皇帝拒绝同意这一条约,并且指示了中方代表与日本继续协商。日本方面断然拒绝,协商破裂。1882年,驻天津领事竹添进一郎与清廷恢复谈判琉球问题,但是没有达成协议,琉球问题一直拖延至甲午战争。
1895年,中国在甲午战争战败,被迫割让台湾、澎湖。
1898年,日本政府征召琉球人服兵役。
1901年,最后一位琉球国王尚泰去世。
1916年,在日本政府的压力下,全冲绳教师大会要求禁止在学校说琉球语。
1943年,由美、英、中三国首脑参加的开罗会议约定由美中共同托管琉球群岛,由于中国受内战的影响,因而此事多为美国主管。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美国进攻冲绳本岛,在冲绳岛战役后期,日军指挥官牛岛满执行日本政府下达的所谓“玉碎令”,要当地驻军杀光琉球人,据不完全统计,在美军登上琉球前日军共屠杀琉球民众26万余人,屠杀规模之大,次于南京大屠杀。
1947年4月,联合国通过《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把北纬29度以南的琉球群岛和钓鱼台群岛交给美国托管。
1951年,日美在没有中国代表参与的情况下签定《旧金山和约》,确认日本拥有琉球群岛连同钓鱼台群岛的主权,但是继续由美国执行施政权。同年,日本复归促进期成会成立,冲绳县开始县民连署陈情,推动回归祖国日本的运动。
1953年,冲绳诸岛祖国复归期成会成立,但是因为美国政府的干渉被迫解散。
1960年,冲绳县祖国复归协议会(复归协)成立,要求美政当局尽早将琉球归还给日本。
1972年,美国向日本移交琉球群岛的施政权(冲绳返还)。冲绳县重新成立。
1995年,冲绳人为抗议女童遭到美国驻军士兵轮奸,冲绳曾举行过一次有约8.5万人参加的大规模反美游行示威集会,要求美军撤出冲绳。
2000年,八大工业国组织高峰会在冲绳名护市举行。
琉球主权问题
目前日本有效统治琉球群岛全境,行政上分属于冲绳县和鹿儿岛县,国际也普遍认同琉球属于日本。
但继承大清法统的中华民国一直没有承认琉球属于日本,中华民国在二次大战结束后,对於琉球群岛(冲绳)的主权归属,并不承认是日本国所有。中华民国政府认为,琉球群岛主权问题,应该依据波茨坦宣言与对日旧金山和约的精神处理。
1971年获悉美国决定单方面将琉球交予日本后,中华民国政府对此表达了异议。外交部於一九七一年六月十一日发表声明,对美日之间达成达成的协议表示关切,强调依照《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宣言》规定,「琉球群岛之未来地位,应由主要盟国予以协商决定」。此为中华民国政府以书面方式明确反对美日之间对琉球地位的处理。琉球於一九七二年「复归」日本后,恢复了战前日治时期的名称「冲绳」,然而台湾至今仍拒绝使用「冲绳」。继续沿用琉球国时期,以及战后美国管治时期使用的正式名称----「琉球」。
中华民国政府在此后,长时期坚持此一立场,并将「琉球非日本」的立场透过台琉关系的日常运作得以呈现。因此,台湾驻琉球代表机构称为「中琉文化经济协会」,有别於台日断交后的驻日机构「台北驻日经济文化代表处」。而前述有关台琉航约之设定,独立於台日航约之外,也是此一立场之彰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正式承认(仅默认,不反对琉球独立,认为任何国家不得反对琉球独立)琉球群岛属于日本国所有,官方观点“冲绳古称琉球,是日本的一个县,位于日本列岛的最南端,由60多个岛屿组成,冲绳本岛是其中最大的岛屿。”但是认为琉球群岛不包含钓鱼台列屿。台湾民间亦普遍认为琉球群岛是日本国土,但琉球群岛不包含钓鱼台列屿。当代琉球居民也大多承认琉球为日本一部分,另外亦有要求独立的声音、自治或实行一国两制的主张。由于长期受到闽南文化的影响,风俗习惯与日本文化有些不同。
2013年5月4日,中国外交部旗下刊物“世界知识”发表专文,根据日本并吞琉球(冲绳)事实,以及1971年“日美冲绳协议”内容,认定日本没有琉球的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