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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只大虾卖38元算什么?够胆你去宋朝黑店吃个饭试试

这两天,被青岛38元一只的“海捕大虾”刷屏了。各路段子手的加入,使得这件事在不断发酵的同时,变成了一桩进入无数家庭茶余饭后的趣事。

比如,“在青岛要喝青岛崂迈啤酒,再点一盘花生米,完了买单,边数瓶子边起身,‘老板,几瓶啤酒多少钱?’老板答:‘我们青岛人好客,啤酒不要钱白送,我们来数一下花生米。’”

其中有这样一条:“花了几亿打造的‘好客山东欢迎您’,被一只38元的虾打败了。”甚得我心。谢谢你,段子手。

其实,自有市场这玩意出现以来,类似坑客、宰客的黑店就应运而生。青岛黑店一只大虾卖38元算什么?够胆你去宋朝黑店吃个饭试试。

在四大名著之一是《水浒传》中,就讲述了孙二娘开黑店的事情。

孙二娘外号“母夜叉”,当年她在孟州道十字坡与菜园子张青合伙做生意,开的就是黑店,卖的却是人肉包子。人肉从哪里来?当然是那些来这吃饭喝酒的旅客啊。你看,这就不是要你钱包里几百几千块钱的事情了,而是明火执仗地要你命。

武功高强如武松者,都差点着了孙二娘的道,遑论其他手无寸铁、不会武功的普通旅客?

水浒好汉里,“旱地忽律”朱贵也开过黑店,也是做人肉生意。一次,神行太保戴宗在他家店里吃了一碗麻辣烧豆腐,就天旋地转头晕眼花倒了。幸亏朱贵认出了戴宗是智多星吴用的好友,才给用解药救了过来——不然神行太保就变成了“神行太饱”。

《水浒传》是小说,孙二娘、朱贵开黑店的事情自然是虚构的。但是,小说总是来源于生活。孙二娘开黑店在宋朝,完全能够找到原型。

根据各种资料显示,宋朝存在各种各样的黑店。

举一个例子。

南宋文学家洪迈写过一本《夷坚志》。里面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说江南西路建昌军境内开了这么一个黑旅店。老板是一个屠夫,每次有人来住宿时,老板首先按照正常招待,随后等旅客熟睡,“则以高以矛坎其腹,死则推陷穴中,吞略衣装,续奇肉为铺,售于墟落”。

这位黑店老板将旅客杀死后,还将人肉晒成肉干再出售出去。

顺便问一下,在宋朝,市面上的猪肉真是那么奇缺吗?以至于宋朝人要在集市上花钱买人肉吃。

开黑店的,自然是心狠手辣之徒。事实也是如此。在宋朝,相当多的黑店都是有犯罪前科的人经营的,谋财害命不在话下。

除了这种谋财害命的黑店,宋朝更多是还是那种制假贩假的黑店。有一个叫苏颂的官员,曾专门调查死马变獐肉鹿肉的黑幕。东京曹门外有两大作坊,一个作坊专门制造豆豉,另一个作坊专门收购死马。死马收购来了,先在土里埋两天,刨出来后看起来很新鲜。为了去除腐肉味道,就收购咸豆豉来腌制和炖煮马肉。

煮上一天后,原来腐臭难闻的马肉,就变成来了香喷喷的獐肉鹿肉。“早行,其臭不可近,晚过之,香闻数百步。”

就是说,早上路过黑店时,还传出死马的腐臭味道;晚上就飘出香气了。说明死马肉已经变成了可以卖给酒店的獐肉鹿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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