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东北土匪凶暴残忍 但为什么唯独不敢抢劫外国人?
民国时期,全国匪患成灾。其中,又以东北最为严重。自清末开始,东北历经甲午战争、俄军入侵和日俄战争蹂躏,导致地方上枪支泛滥,土匪多如牛毛。
东北土匪有两大特点。一是数量多。有人曾经统计过,东北土匪最多时竟然拥有180万条枪。可以组装成200个正规师了。
据中共中央东北局的一份统计,抗战结束时,整个东北有土匪10万人左右,有些地区整个村子几乎都被土匪控制了。这就是俗话所称“土匪窝”,一窝一窝全是土匪。
二是残忍。土匪都残忍,而东北土匪尤其凶残成性,无恶不作。
东北土匪主要靠两两种手段过日子。一是抢劫二是绑票。这两种手段,将东北土匪的凶残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
1915年,浑江一带土匪“冰上飞”一天抢劫到了一个老太太家里,发现人家老太太手上戴个金镏子,但光捋又捋不下来,于是直接用菜刀活活把老太太的手指剁了下来。
1924年,土匪王林手下匪徒在蚂蚁河架了一个姓魏的姑娘。姑娘的父母为赎人,卖血凑钱。等凑够了赎出女儿,姑娘已被匪徒糟蹋,投河自尽。其父失血过多而死,其母悲愤之下上了吊。好端端一个家庭就这样家破人亡。
东北土匪不仅对外人凶残,甚至对自家人都敢下狠手。
东北土匪“北霸天”带着大老婆随队东奔西走,可大老婆是一双小脚,“北霸天看着她晃晃悠悠的样子, 气不打一处来,就开枪把她崩了。”
“无规矩不成方圆”,东北土匪虽然穷凶极恶,也会制定一些“行规”,确定不能抢劫的原则。比如,很多土匪都规定,不抢喜丧事、邮差货郎、走村行医、算命摇卦、鳏寡孤独、大车店、棺材铺等等,颇有“人性关怀”。
民国初期,著名的马胡子、绿林报号“白马张”曾亲自订过13条纪律,约束部下。其中一条非常有意思:“关东毗连外国,对洋人不仅不能开差,且须暗中保护,免惹无谓的外交事件。”
这就是说,东北土匪不但不敢抢劫外国人,遇到他们后,还要暗中保护他们。表现得比外交官还“尽职尽责”。
当然,应该指出来,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日军陆续侵占了东北三省。当时,蒋介石国民政府严令“不抵抗”,装备精良的东北军不战而退。倒是不少东北土匪自发抵抗日本人的侵略,让人看到了他们在嗜杀成性之外的热血豪情。
活动于辽西的匪首“高老梯子”高鹏振也加入了抗日的队伍,他如此号召抗日:“此次起义的目的在抗日救国,非比当年为匪,除了向民间收枪收马之外,应当不抢不夺,现已国破家亡,吾人发财何用!”
“国破家亡,吾人发财何用”几个字,真实地展现了土匪心中的一份民族大义。
在“九·一八”事变发生之前,日本大特务土肥原贤二就一直在东北活动。土肥原贤二向土匪提供大批的枪支、金钱,以便关键时刻能为己所用。由于与土匪保持良好的关系,土肥原贤二还得了个外号,叫“土匪源”。
可是,让土肥原贤二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些土匪领枪领钱时信誓旦旦,表示一定要为大日本帝国效力。但真想使用时,这些土匪们却掉转枪口,纷纷加入到反抗日本侵略的阵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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