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毛主席一家一年的总开销是多少?你万万想不到!
作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毛泽东一家无疑是“中国第一家庭”,那么他们一家一年的生活费开销是多少呢?
毛泽东一家的开销,主要来自毛泽东和江青的收入。
他们的收入有两项,一项是两人的工资,一项是毛泽东的稿费。
1955年7月全国实行薪金制,毛泽东每月工资404.8元,江青每月工资为243元,由中央警卫局财务处发放。毛泽东的工资级别,一直未变动,也就是说,他到去世还是每月404.8元。 1968年3月,江青的工资级别提高,调整为342.7元。除了工资,毛泽东夫妇不像其他人(如元帅有元帅津贴、宋庆龄有特别的补贴),均没有额外的补助。
实行薪金制后,卫士长李银桥拟定了一个《首长薪金使用范围、管理办法及计划》,把毛泽东、江青工资的开支作了如下的划分:
1、主食(450元)、副食品(120元),共计560元。
2、日用品(15元)、 杂支零用(18元),共计33元。
3、房租费,49.63元。
4,党费(20元),两个人共计40元。
5、李敏、李讷读书和生活费(每人每月25元)、李云露生活费(江青姐姐,30元),共计80元。
总计762.63元。
李银桥请毛泽东、江青阅示。江青在自己的名字上画了圈,毛泽东批示:“照办”。
按照李银桥列出的开支中,总开销为762.63元,而毛泽东和江青的工资加起来才647.8元,还相差120多元,怎么办,只好从毛泽东的稿费中开支。因此,毛泽东一度对写稿很热衷,说自己要去赚生活费,收到稿费,手舞足蹈,十分高兴。毛泽东虽有稿费,但从稿费中开支,必须有他亲自签字,他一直控制得很严。
毛泽东一家五口人,全家一年生活开支算起来,总开销为9151.56元,加上偶尔的意外开支,不超过一万。
1968年3月,江青的工资涨了。而此时的伙食费也涨了,由原来560元涨到了659.13元,房租也涨了,由49.63元涨到125.02元,日用消费品由原33元涨到92.96元,另外,他们还增加了一项新费用:液化气费9.6元。物价涨了,但麻烦夫妇不需支付李敏和李讷的读书和生活费。但是,李敏和李讷经常回家,全家生活开销还是维持在一万元左右。
一个家庭一万元的开销,在当时中国,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似乎是一个不少的数字。细细查看毛泽东一家全年的生活费开支,其中,最大一笔开销就是伙食费,高达60%以上。毛泽东生活简朴,众所周知;江青和孩子们吃的也不多。为什么这么高?主要是毛泽东招待客人,如招待民主人士、老家来人,这些伙食费都是毛泽东自己掏。因此,这笔费用一直是毛泽东家中相当可观的大开支。另外,在毛泽东的伙食费开支中,还有部分身边工作人员的夜餐费。
除此之外,在毛泽东的家庭开销中,还有身边工作人员的医疗费和出差补助费。如1965年2—6月,他就给工作人员支付了医药费72.8元、出差补助费280.35元。
在家庭开销中,毛泽东和江青的党费也是从中支出。他们的党费大都一起交,且数字一直没变。他们最后一次交党费的登记时间为:“1976.9.7"。(陈冠任原创,其他媒体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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