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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史上的“大跃退”:商贾之家竟不许穿绸纱

朱元璋痛恨王安石变法,他曾说:“宋神宗用王安石理财,小人竞进,天下骚然,此可为戒。”他的“改制”的基本精神就是重农抑商,以最落后的经济部门——广大农村为财政税收之基础,将大帝国建筑在小农经济之上,厉行节俭,注重均平。明朝统治者打击工商业,商贾之家不许穿绸纱;百姓不许航海,对外贸易以进贡名目由礼部掌管。朱元璋又连兴大案,打击富豪,“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这样就确立了全国小自耕农为主的基础,保证了帝国农业自然经济的本位。

这就意味着政府不再发展商业,不再追求用提高社会生产和流通的效率来增加社会财富,而是完全回到小农经济时代。这样的经济就只能在数量上膨胀,而没有效率和质量上的实质性进步了。这样做政治上确实简化了,有利于中央集权和政治控制,但文明也几乎处于停滞状态,有的只是王朝的循环。

自此,全国变成无数个村庄之集合,全国经济成为一个庞大的扁平体,除了千万个小农家庭,就是统治者。民众直接面对国家,没有独立性的中间团体的阻隔,没有中层的商业代理机构及各种审计、会计机构的监督,也没有适当的司法程序来维护,政府机构又由一班文学之士来主持,对地方的人户、田土、物价等实际情况很难做到切实了解。晚明时期,中国的商业经济又有较显著的发展,被许多人称为“资本主义萌芽”,但尽管如此,晚明在商业化方面仍远不及宋代。明代整个“铸钱当不出千万贯”,仅相当于北宋两年的铸钱量。

政府在摒弃商业化管理手段、将社会组织机构尽量简化的情况下,面对越来越繁复的社会事务,找不出恰当的技术手段来处理,就对道德纪律、意识形态进行空前强化。以现代眼光来看,明代本该用技术手段如民商法律来解决的问题,都统统归结到道德价值上去,用简单的道德信条如尊卑、长幼、男女来解决问题,以道德代替了法律。明帝国政治彻头彻尾地文人化,处处以道德伦理相标榜,这样以道德立国的社会,其专制、虚伪、不切实际的程度也达到了中国历史上的高峰。可以说,这正是明代全面离弃技术,以道德代法律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