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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中为何说潘巧云和潘金莲都一样该杀吗?

潘金莲这个人名气很大,不管是用什么方法评选,还是谁来演绎这《水浒传》,潘金莲都一定是“女一号”。不过,这个女一号却是一个反面角色,是一个“荡妇淫妇”。不知作者是不是觉得潘金莲死了还不够解恨,于是又弄出一个姓潘的女人来,让杨雄零碎地割了她才算泄了心中之气!不过,分析一下二潘的“淫荡”,两人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尤其是杀他们的人,这区别就更加明显。梁山泊一百零八人,个个都是 “英雄好汉”,可是看看杨雄、石秀杀潘巧云,那只是一个残忍,既不英雄,也算不上好汉。古代死刑有很多种行刑方法,杨雄是一个刽子手,他杀的人应该不在少数,他应该知道,像潘巧云这种“罪”,值得他用割舌剜心这种方法处死吗?再回过头来看看二潘所形成的后果,难道说潘巧云真的该杀吗?

潘金莲杀死了武大郎,潘巧云并没有杀死杨雄的主观意图

武大郎之死,说起来是王婆、西门庆和潘金莲三个人共同作案,但潘金莲在其中起到了最关键的作用。武大郎来到王婆茶肆捉奸,西门庆吓得“钻入床底下躲去”。潘金莲一边顶住了门,一边用话刺激西门庆,正是在潘金莲“分明教西门庆来打武大”的言语示意下,西门庆才撩起脚来踢伤了武大郎。而平常,潘金莲和西门庆偷情来往,都是走的后门,他们完全有机会通过这道门走脱一人,不被“捉奸捉双”。武大在家养伤,说出了弟弟武松,回来饶不了他们,潘金莲并没有害怕,而是到王婆这儿,“一五一十,都对王婆和西门庆说了。”在王婆说出来要用毒药毒杀武大郎的时候,潘金莲始终没有发言,但这并不是说潘金莲没有拿定主意杀还是不杀,而是她仔细地听这个杀人过程该怎样实施。所以,当王婆说完武大死后后事该如何办理时,潘金莲说的是:“好却是好,只是奴手软了,临时安排不得尸首。”而实际情况也是如此,是潘金莲一个人实施的毒杀武大郎的过程,其他人并没有给她当帮手。

潘巧云和和尚裴如海开始只是两情相悦,这当中有个原因,杨雄和其他梁山好汉一样,于女色上不是十分要紧,再加上一个月倒有二十几天值夜班不在家,这就让潘巧云寂寞难耐。利用还愿的机会,两人勾搭成奸,这裴如海不甘于这“一夜情”,还想着以后经常的“恩爱快活”。于是,潘巧云出了一个主意,等杨雄不在家的时候,就在后门外摆上一个香桌,看到这个香桌,裴如海就可以放心大胆地来和潘巧云幽会。为了不出现意外,这边潘巧云收买了丫鬟迎儿,那边裴如海收买了报晓的胡头陀。迎儿摆上香桌,那意思是裴如海可以来了;胡头陀敲木鱼,是告诉裴如海该离开了,不要睡过了头,以免被人撞见。这事情早就被杨雄的结义兄弟石秀看在眼里,他告诉了杨雄,杨雄酒后说漏了嘴,酒醒后质问潘巧云,却被她倒打一耙,说是石秀调戏自己。

按理说,这件事情已经暴露了,潘巧云应该采取措施才对,但杨雄撵走了石秀,潘巧云只是继续和裴如海来往,并没有涉及如何对待杨雄。只不过是杨雄自己认为“久后必然被你害了性命”,又在石秀的诱导催促之下杀了潘巧云。潘巧云会不会久后害了杨雄性命呢?这不好说。假如杀了杨雄,潘巧云再和裴如海成为夫妻,至少还有两个障碍:一是裴如海的和尚身份,二是潘巧云还有父亲潘公。裴如海是报恩寺的^(she)梨,是一种有地位和尚,要想还俗结婚很难。古代女子嫁人,是要经过父母之命的,潘公会把女儿嫁给这个和尚吗?潘巧云原来的丈夫是蓟州府的一个押司,死后再嫁成了杨雄的妻子。杨雄本来是随着堂兄到蓟州府来的,因为哥哥没有了,才在新任知府的推荐下担任了两院押狱兼刽子手,看来已经没有了父母兄长。潘公敢于公开在家里让女儿做“功德”悼念前夫,说明这个家是他说了算,潘巧云再嫁也应该是他来做主。有了这两大障碍,潘巧云和裴如海会起杀念吗?当然,“奸夫淫妇”杀人是不会按常规“出牌”的,不过至少潘巧云到死还没有动过这个念头。

武松是凶手得不到惩处杀人,杨雄是奸夫被杀后再杀人。武松杀潘金莲,尽管为古今法律条文所不容,但总是有一点让人理解的成分在其中,这就是为兄长报仇。武松出差归来,回到家却得知哥哥已经死了,而走的时候,哥哥并没有得什么病。武松找到了证人证据,将潘金莲告上了县衙,却因为县官得到了西门庆的好处,不受理这个案子。武松无奈,只得在哥哥家里私设公堂,审问王婆、潘金莲,在得到了两人的口供后,将潘金莲杀了,然后到狮子楼杀了西门庆。在武松审问的时候,潘金莲也曾经告饶过,但是武松并没有许诺不杀潘金莲,而只是大喝一声:“淫妇快说!”武松这个人光明磊落,杀人后并没有选择逃跑,而是选择自首,甘愿坐牢。也正因为如此,阳谷知县、东平府尹都同情武松,因而把这个罪名判得轻了。而这种敢作敢当的行事风格,也得到了读者的认可。

杨雄则不同。裴如海死了,这事情应该告一段落。官府也有结论,说是和尚和头陀干不法之事,“相互杀死”。杨雄虽然“心里早瞧了七八分”,但他“又不曾拿得她真奸”,按理是不该杀也杀不了人的。石秀为了彻底洗刷自己的是非,给杨雄出主意,也说:“把这是非都对得明白了,哥哥那时写一纸休书,弃了这夫人,却不是上着?”古代这通奸案子虽然判得很重,甚至在自己家族里都有致命的处罚,如沉江等,但前提是必须捉奸捉双,也就是石秀所说的 “拿得她真奸”,否则,这人就没办法杀。实际上,石秀的这个主意的确是“上着”,裴如海已经死了,奸夫得到了惩罚,再把潘巧云给休了,杨雄既保住了自己的脸面(外人不知他戴着绿帽子),又惩罚了这双“狗男女”。这种例子是有的,阎婆惜背着宋江和张文远来往,宋江自始至终都没有追究张文远,何况石秀已经惩罚了裴如海。杨雄还有一个不是好汉的地方,他已经答应饶潘巧云不死,但在潘巧云供述了自己的奸情过程以后,他还是把潘巧云给剐了,这不免有点儿说话不算话的嫌疑。这也是他不如武松的地方。

这样看来,潘巧云和潘金莲还是有所区别的,在奸夫已经得到惩罚的情况下,潘巧云是可以不死的。那么,潘巧云为什么最后还是被杀死了呢?这有两个原因。一是宋江有个无形的“投名状”,自己找上门来想入伙的人必须要有这个“投名状”。假如杨雄不杀潘巧云,晁盖要杀了杨雄,宋江很可能不会给他讲情。二是那个时代要潘巧云这样的人去死。男人可以妻妾成群,还要去妓院吃花酒泡女人,女人却只能从一而终。当林冲娘子只能以死来守住自己的清白之身时,潘巧云这样的人还能让她活在世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