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时期的“府兵制”变化表现在哪些方面?
(一)恢复旧姓与整顿乡兵
1、恢复旧姓
在北周宇文泰时期,为了加强控制军队,就利用了鲜卑的血缘关系,让带兵将领改姓鲜卑姓氏,所统军人也跟着其将官改从其姓。杨坚在掌握北周朝政后,就下令 诸改姓者,悉宜复旧 ②,恢复了汉族的社会地位,进一步清除了私兵、部曲的遗痕。事实上,经过北周屡次加强对军队的控制,改变了六柱国统领系统,官号与实职已经脱节,将帅由皇帝临时加以更换,军士改从其将姓的制度也无法实施下去了。杨坚恢复旧姓的措施,赢得了汉人的支持和同情,并且利用天命、神征等,把这件事与夺取北周天下联系起来,为他的代周在军中铺平了道路。
2、整顿乡兵
隋灭陈之前,又出现了乡兵。乡兵是以乡里的大族及其笼络、胁持下的宾客、农民组成的,既具乡土色彩,又有宗族色彩。这些乡兵流动于北自淮阴,南至广陵的战争冲要地带,其活动的时间在北周平北齐到隋平陈这段时期。领兵的军将都是地方雄豪。对这些乡兵,隋文帝采取了将乡兵纳入府兵系统,进而逐渐使它由地方部队变为中央直属部队的措施。这些乡兵首领被任命为大都督、仪同、车骑将军、骠骑将军,成了府兵系统中的将帅。乡兵纳入府兵系统后,将帅中的雄豪,虽在乡里有其势力,但在一定条件下却倾向于统一的皇朝。当然,隋初的整顿乡兵仍属局部的短时间的措施,宇文泰时期的乡兵也仍大量存在着,私兵势力的彻底消除,尚有待时日。隋代府兵仍然带有宗族和部曲的色彩,如蒲州还有所谓 宗团骠骑。①
3、军户入籍
隋以前的府兵,军士与其家属有单独的军籍,与地方政府无关,他们是世袭的职业军人。军人军户集中居住在军府所在的军坊、乡团,随时调动,居无定处。隋统一中国以后,战争大为减少,不再需要这样一支既有军士,又有其家属及军户的庞大队伍。同时,为了加强政府对民户的控制,有必要将家属、军户纳入政府统一管理。虽然如此,又不能解散军队或大幅度裁减军队。于是在开皇十年(公元590年),将军人编入民籍,使兵民合一,解决了上述问题。
军人编入民户后, 垦田籍帐,一与民同 ②,军人可按均田法令分到自己的一份耕地,并可免除租庸调的负担。但军人的资粮需其自己负担,平时无战事或轮不到自己上番宿卫时,就在家务农,有事则应召出征。府兵是终身兵役,一旦被征入伍,即须到60岁时才可退伍。兵源也由军户承担改为从民户中简点。
①此章参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
②《隋书》卷1《高祖本纪》。
①参《隋书》卷46《杨尚希传》。
②《隋书》卷1《高祖本纪》。
(二)卫府制度的形成
1、十二卫建置
隋开皇中以左右卫府、左右武卫府、左右武候府、左右领左右府、左右监门府、左右领军府等十二府统领禁卫兵,合为十二军。左右卫掌宫掖禁御,督摄仗卫,下有直x、直寝、直斋、直后等并掌宿卫侍从;又各统亲卫,分置骠骑府、车骑府,以领内军宿卫。左右武卫领外军宿卫、左右武候掌车驾护从、道路营禁。左右领左右府(也叫左右领),掌侍从左右、供御兵仗,有千牛备身、备身左右之属。左右监门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宜。左右领军掌十二军籍帐、差科、辞讼。另外,还有太子的东宫十率,即左右卫率、左右宗卫率、左右虞候率、左右内率、左右监门率,与十二卫相应而设,但在国家兵制中,它只是一种陪衬,不占重要地位。
十二府来源于西魏、北周的禁兵系统和府兵系统,是两种禁卫军队的综合组织。但十二府中仍存在着中外宿卫或内外宿卫的区别。左右卫中的直寝、直斋及亲卫,左右领中的千牛备身、备身左右、左右武候分任扈从,主要为内卫。内卫不断扩大,增立名目,开皇十八年(598年)于左右领之外置备身府,内卫自身及内外卫都彼此牵制。
府兵小部分属内卫,大部分属外卫,因内外卫的不同,府兵又分作内军与外军。左右卫所领亲卫、勋卫、翊卫,称为三卫,它们各有骠骑府、车骑府,是为内军。十二府所领其他骠骑府,车骑府为外军,即三卫为内卫,其他外军为外卫。
卫府制度的建立,使不同类型的禁卫结合在十二府中,十二府又相互区别、相互统一于禁卫。至此府兵通称为禁卫兵,或称为侍官。
2、军将名位与实权
十二府各有大将军1人,将军2人,十二府大将军直属皇帝,其下直辖各车骑、骠骑府。十二府大将军的地位职责是由柱国大将军、大将军演变而来,骠骑、车骑则由开府、仪同演变而来。但北周的柱国大将军和大将军都是正九命(相当于正一品),而隋十二府大将军则降为正三品。北周的开府、仪同是九命(从一品),到隋的骠骑、车骑分别降为正四品、正五品。北周的柱国大将军、大将军共18人,隋十二府大将军12人,加上副职近30人。
北周开府、仪同至多不过百人,隋的骠骑、车骑就增加了很多。这说明军将增加了,地位降低了,权力分散了,皇帝对军队的控制也就更为有力了。
骠骑府的长官为骠骑将军,车骑将军为之副贰,有时也设置与骠骑府平行的车骑府,车骑即为其长官。隋的骠骑、车骑府分布在京城以及地方上的冲要地带,虽有因地立名的,但主要仍以十二府所属一、二、三、四等数目序号来排列。骠骑、车骑之下,有大都督、帅都督、都督领兵,其下尚有更低级的如幢主、军主、统军等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