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子胥与申包胥的故事
司马迁不朽的《史记》中专章写了《伍子胥列传》之外,还对伍子胥作过51次侧面描写。而对申包胥则只有附带提到过9次。这种大帐度的倾斜,除了由於伍子胥活动范围更广,经历更曲折复杂,在外交军事领域的表现更充分这些客观的史实之外,恐怕还有更深层次的主观因素。当司马过继承老太史公遗志,为完成《史记》的撰写不是选择,而是选择被所有男人耻笑的刑罚来延续生命之时,他所承受的屈辱是比伍子胥更加铭心刻骨的。哪怕他后来以其伟大的著作证明,那些方面耻笑他的男人只不过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男人而已,但他的巨著还只是胎儿的期间,他必须背负起几乎是整个社会对他的蔑视,其精神支柱该具有怎样的坚韧与强硬啊。司马迁之所以对伍子胥情有独钟,是因为他从伍子胥身上找到了曾经拥有又丧失的阳刚雄烈之气。伍子胥有过逃亡乞讨之羞,可他终於报了仇;有过不择手段的污点,可他取是了高官厚禄;让故国生灵涂炭该受到诅咒,可他因素名震诸侯。司马迁的文风所透出的是堂堂男子汉经天纬地的气概,可他的遭遇迫使他只能将寸寸裂断的豪气熔铸於如椽史笔之下,以抒发满腔的悲愤。他对伍子胥精雕细刻浓默墨重彩,多侧面多层次的渲染,就是要借伍子胥的酒杯浇自己胸中的垒块。司马迁毫不掩饰对伍子胥的偏爱,他写道:「向令伍子胥从奢供死,何异於蝼蚁。弃小义,雪大耻,名重於后世。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申包胥是救国救民不图回报的民族脊梁,固然可歌可泣,值得大书特书,但他的生平太缺少起伏跌荡,太缺少富於刺激性的情节。申包胥人生峰巅的最动听乐章也就是「一哭」。这委实满足不了司马迁内心的冲动,安慰不了司马迁对雄健的渴生。难怪大史学家对申包胥如此惜墨如金,轻描淡写了。
《史记》的倾向性对后世史学、文学具有深远影响,潜移默化一脉相承下来,又更深刻更久远地影响了国民心理。对颇具破坏性英雄行为的盲目崇拜,对江湖豪侠痛快恩仇的倾慕赞美,甚至对流氓无赖耍泼捣乱的玩味欣赏,逐渐形成了传统文化中的一股暗流。暗流虽然只是建设性文化注流的寄生物,它顽固的希罕性却不容忽视。它导致人们沉醉於猛烈闹哄眼花缭乱的手段和过程中,很少去冷静思考诸如此类的手段和过程所引出的实际效果。它总是鼓动人们跟随那些因狂热冲动产生的不负责任的胡作非为瞎起哄。
站在楚国历史的基点上来评判监利二胥的功过是非,本该相当明朗晴晰,遗憾的是二胥的桑梓之地给予他们的怀感亦很有点厚彼薄此。1994年版《监利县志》人物卷中坐首席的就是伍子胥。在《伍子胥》传记后还附有注释:「《史记》载伍子胥曾掘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而早於《史记》的《国语》、《春秋》等重要典籍无记载,清代以来,诸多学者考究,多持否定态度。」将尚非定论的竞见特别勾辑出来,或多或少反映出注者的婉惜之情。参照伍子胥「献专诸刺杀吴王到踏上进身之阶」,「编兵士为吴王殉以巩固既得到利益」等行为,就可知「掘墓鞭」之举与伍子胥的性格罗辑完全相符。即使将伍子胥所有的缺陷无一遗漏的和盘托出,也不能否定他是一位世俗英雄。旁证别引为贤者讳的良苦用心似乎过虑了。监利县历史上曾有过伍子胥相祠,伍子胥庙,伍子胥师府等纪念建筑。监利人民的善良与宽容真是无与伦比。家乡的浪子在他国拜相、成神、当元帅,这固然值得骄傲,但就这他国的宰相、神灵、元帅给家国带来灾难,也仍然为其立祠、修庙、建府,在过份的荣誉感中难道没有几丝尴尬吗?今天,伍子胥全身塑像正巍然屹立於容城镇中心,供人低徊凭吊,发人怀古幽想。申包胥哪里去了?也许连只知道他名字的已经不多。据《监利县志》记载,不知何年何月,在新沟镇所辖的一个自然村,申包胥老家的后裔曾修过祭祀他的「报国祠」。可惜,现在连它难以确指的遗址也早已烟灭於一片肥田沃土之中了。这样也很好,非常符合申包胥生前功成身退、和光同尘的处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