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的体例:大体上参照了清朝编写的《明史》
《清史稿》编写的体例大致取法《明史》,但又有所创新。如本纪部分不仅逐年记载了皇帝的军国大事,而且在前代逊君还健在、无谥可称时,创了“宣统纪”的新格局;各志、表中除记录天文、地理、礼乐、选举、艺文、食货及皇子、公主、外戚、封臣等各方面活动外,新修的交通志、邦交志及表中的军机大臣、理藩院,都是前史所未有的。列传中创立了畴人、藩部、属国三传,反映了清代社会的新发展。另外,对于反清斗争的重要人物如张煌言、郑成功、李定国、洪秀全等,《清史稿》也都列了传。这些都是值得称赞的。
但是,由于参加修史的人多是清朝的遗臣,因此书中贯穿着反对民主革命,颂扬清朝正统的思想。例如诬蔑明末农民起义军为“土贼”,称太平军为“粤匪”,视辛亥革命为“倡乱”。而对帝国主义的侵华罪行和清朝统治者的反动行径却多处隐瞒,倾向性错误显而易见。对此,连当时的南京国民政府人员都极为不满。1929年12月14日,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列举了十九条理由,呈请政府下令禁止《清史稿》发行,其中有;反革命、蔑视先烈、称扬诸遗老、鼓励复辟、反对汉族、为清朝讳等内容。
同时,由于《清史稿》是众人编纂而成,编写时彼此缺少照应,更因时局动荡,仓促成书,未经主编总阅审定便“随修随刻,不复有整理之暇”,过于粗陋。因此,体例不一,繁简失当,史实之中也有不少错误。其实,这与赵尔巽的主导思想有关。因为他把此书看做是“急就之章”,“并非视为成书”,只是想以此作为“大辂椎轮之先导”,对于书中所有疏略纰缪处,“敬乞海内诸君子切实纠正,以匡不逮,用为后来修正之根据。”显然,按其本意。《清史稿》只是类似现代的一部征求意见稿。这样,易培基所指责的“体例不合,人名先后不一致,一人两传,目录与书不合,纪表传志互不相合,有日无月,人名错误,泥古不化,简陋,忽略”等谬误也就成了先天性的问题。至于遗漏、颠倒、文理不通等现象更属意料中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