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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万三皇帝面前炫富,结果招来了灭顶之灾

导读:万历距沈万三时代已两百多年,沈万三仍是名满天下,妇孺皆知,可见,沈万三确乎是一个具有轰动效应的人物。为什么大家叫他这样一个古怪的名字呢?据董谷《碧里杂存》等资料解释,明朝初年称巨富为“万户”,姓后加“万”,是当时对富人表示敬意的一种习惯称法。又,当时人分五等,曰:“奇、畸、郎、官、秀。”奇最低,秀最高。称“秀”的人家产须在万贯以上,沈氏排行第三,家有亿万资产,故称以沈万三秀或沈万三。可见,他的名字是尊称、排行与户等的合称。传说中的江南首富沈万三,富得让朱元璋都垂涎,以至于招来杀身之祸,家破人亡。他到底富到什么程度,历史上留下了许多有趣的传说。

炫富招来了灭顶之灾

据《留青日札》记载,当朱元璋打下江浙后,沈万三与其弟万四(沈贵)在两浙豪富中首先输粮万担,献白金五千两,以佐用度,“太祖军食,多取资焉”。但是贪得无厌的朱元璋却要“务罄其所有金”,想方设法来消耗他的家财。据董谷《碧里杂存·沈万三秀》记,有一次,朱元璋在月朔(即初一)日召见他,给他一文钱要他生利,从初二开始,一文取两文,初三日取四文,初四日取八文,每天翻一倍,亦即按等比级数增长,以一月为期。沈万三不知就里,欣然接受。哪知回家一算,一月之后,该付给朱元璋利息为五亿三千六百八十七万九百十二文。按,洪武钱每一百六十文重一斤,则共计三千三百五十五万四千四百三十二斤。沈氏虽富,但哪里经得起这样的盘剥?

除了巧取,还有豪夺。有一次,朱元璋召见沈万三,要他每年“献白金千铤,黄金百斤”,还命他造六百五十间廊房,养数十“披甲马军”,并对他的田产每亩征九斗十三升的重税。沈万三大概也明白树大招风的道理,所以想主动报效以保平安。明洪武六年(1373)前后,当他得知京城(今南京)要筑城墙时,就主动承担了修筑洪武门至水西门城墙的任务。当时的南京城墙全长三万七千一百四十米,合七十四华里多,朱元璋的筑城计划,仅造砖一项,便涉及一部(工部)、三卫(驻军,相当于军区)、五省、二十八府、一百一十八县,另有三个镇。而沈万三一人负责的城墙,占整个工程量的三分之一,他以一家之力,是怎样如期完成的?没有人知道。

今南京水西门外,有座赛虹桥,相传为沈万三儿媳所建。明人记载,沈万三建造数桥之后,很是得意,便在家中炫耀。谁知儿媳很不以为然,便用私房钱悄悄建了一座桥。该桥“工巧宏丽”,比公公所造之桥有过之而无不及,人们把它叫做“赛公桥”——儿媳尚且如此,可见沈家确实实力不凡。沈万三处于事业巅峰时,他的弟弟沈贵(万四)已看到危机,曾写诗劝他说:“锦衣玉食非为福,檀板金樽亦可休。何事百年长久计,瓦罐沈氏家族败落之谜

沈氏家族的没落是个渐进的过程。第一次打击大约在洪武三年(1370)至六年(1373)。朱元璋统一天下后,沈家的日子自然不好过。即便是沈万三已经不在人世,沈家也没人充军云南,但经过这番折腾,沈家的财富也蚀减过半了。再加上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对江南富民采取了严苛的政策,多次强制迁徙,并课以重赋,从此之后,沈家也就一蹶不振了。

第二次打击是在明洪武十九年(1386)的春天,沈万三的两个孙子(沈旺之子)沈至、沈庄先后入狱。《故沈伯熙(庄)墓志铭》记:“洪武十九年春,兄至以户役故,缧绁赴秋官,时伯熙亦获戾京师,适与兄同系狱,入则抱其兄痛泣曰:‘吾兄素羸,不堪事,今乃至于斯耶!’既而伯熙先出,遂得疾甚,药莫疗……卒于京。”沈至入狱的原因是逃避赋役,沈庄入狱则可能是涉嫌“胡党”、逃避赋役而羁押至京,其事不小,连补带罚,再加上两兄弟最终都能出狱的上下打点,其数目也定在巨万以上。大约在同年,沈万三的女婿陆仲和却在劫难逃,被扣上“胡党”的罪名满门抄斩。

第三次打击是在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洪武二十六年(1393),“蓝党”案发,蓝玉被处死,株连则在全国蔓延。有一位叫王行的先生,曾两次在沈家坐馆,同沈家至少有三十年的交情,又两次在蓝玉家坐馆,前后也有十多年之久。通过王行的关系,想在新朝找到靠山的沈家同蓝家也有了交往。“蓝党”案发后,有人劝王行逃遁,这位迂腐先生说:“临难无苟免。”结果以同谋罪被诛。

当时,沈万三女婿顾学文因夺人之妇,仇家怀恨在心,蓝玉事发后,仇家即以沈家同蓝家的关系为据,诬告顾学文与蓝玉通谋。在严刑逼供下,顾学文招认曾收到蓝玉“钞一万五千贯”,为他购置粮米、绸缎等物,用来准备起事和赏人。《弘治吴江志》载:案情牵涉他的“妻族沈旺、沈德全、沈昌年、沈文规、沈文矩、沈文衡、沈文学、沈文载、沈海,凡八人。”其中沈旺是沈万三的儿子,其他人等也都是沈万三的子孙。《周庄镇志卷六·杂记》记:“洪武三十一年二月学文坐胡蓝党祸,连万三曾孙(沈)德全六人,并顾氏一门同日凌迟。”同日被杀的还有八十多人。

《乾隆吴江县志·旧事》载有胡蓝党犯人沈德全一家的处置细节:二月十八日载:“正党与户下户丁多着折了臂膊,未出动的小厮不打,且牢着他。供出的田口家财断没了。”二月二十日载:“正党与户下户丁都凌迟了,十岁以上的小厮都发南丹卫充军,十岁以下的送牧马所寄养,母随住;一岁至三岁的随母送浣衣局,待七岁送出来。”——真可谓惨不忍睹!沈万三苦心经营的巨大家业,就这样急剧地衰落了。